第750章 八十年代的香江,还真是遍地黄金啊(第1 / 6页)
不过贸然过去也不行,所以曹志强呢,是借着娄晓娥的幌子过来。
也就是说,有娄晓娥的背书,他这次过来谈生意,人家就重视了许多。
毕竟娄晓娥跟这家公司呢,以前有过来往,并且也是做贸易的,有她作保,人家就不会以为曹志强是来耍人的。
等去了那家公司之后,曹志强感觉还行。
不过也有例外。
比如说,如果公司买卖已经完成,但公司前老板没有通知下属,也没有出来说明情况,那公司底下的人,是不会知道公司已经易主的事情的。
要是这家公司还在正常运转,那发现不对的时间就要再次延后。
和盛公司,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下面的员工还干劲十足,但公司大老板,却早已经悄悄的把他们给卖了。
耍过帅后,曹志强就真的匆匆而去了,毕竟他真的很多事情要忙。
其实曹志强现在要忙的事情,就是去接收香江这边的公司,以及到处闲逛。
嗯,所谓的接收公司,其实主要是去看一家,也就是那个叫“和盛有限公司”的贸易公司。
目前这家公司还在正常经营,除了上层的极少数人,大部份人并不知道这家公司已经被卖了。
这也就是家族式公司才有的事情。
不仅如此,这家公司的账户上,早就空空如也,如果不及时注入资金,恐怕用不了一个星期,大家就会发觉不对劲。
之所以还要用一星期时间,是因为这家公司的前老板呢,本来就不怎么出现在公司里,所以他不出现,短期内的话,大家也习以为常,不以为意。
估计,大家还以为前老板又出去玩了。
当然,曹志强这次过来,不是以主人的身份出现,而是以咨询人的身份出现,或者说打着做生意的旗号,过来参观公司。
毕竟是做贸易的公司,打开门做生意,不可能会拒绝送上门的生意。
如果是股份制公司,这时候早就穿帮了。
然而,如果是家族式的百分百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不好说了。
因为在老板掌握公司全部股份跟权力的时候,如果想卖,也只需要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个文件就行了,非常的简单。
之后,新主人只需要拿着授权文件,去新公司宣布主权就可以了。
通常来讲,公司新主人,会跟公司前老板一起去一次公司,做一个简单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