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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盆记(出书版) 第1节(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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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这挺沉的。”

刘升:“这里头都是银子。”

赵大:“哦,这是银子。”

雨极大,转瞬之间,势成瓢泼,将天地之间连成苍茫茫的一片。刘世昌主仆虽然都带了油伞,却毫无作用,浑身上下被淋了个透。

“前面是什么地方?”刘世昌扯着嗓子问。

刘升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睁大眼睛看了看,认得此处是从前经过的地方,答道:“大东洼。”

“归哪里所管呢?”

“定远县。”

“舞台形象过于恐怖,宣传了迷信思想”。

直到“文革”结束后的1980年6月,整整30年过去了,在文化部下发《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中,重申禁演《乌盆记》这出“鬼戏”……

由于本书所记述的奇案与《乌盆记》关系甚大,所以要把《乌盆记》的故事先进行一番讲述,其中夹杂有对相关史料的考据,因事件过于奇特之故,必不至令读者眼倦。

事件发生的时间,应当是在公元1026年,这是因为包拯审理此案是在任定远县令期间。据定远县志记载,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包拯受龙图阁直学士刘筠的举荐担任定远县令,任期一年。而据《乌盆记》涉案人的陈述,受害人刘世昌的遇害是在“前三年”,由此不难推理出案发的确切时间。

时为夏季。

定远县地处安徽省东部,北宋年间为淮南路濠州所辖,而大东洼三个字,一听便知是有雨则涝、无雨则旱的一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刘世昌主仆正在发愁该到哪里避雨,竟看见前面的山坡上有一片窑场,窑场前有几间简陋的草房,影影绰绰的似乎有灯火的光芒。

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拍了拍门板,半天无人回应。刘升脾气急躁,一边拍一边喊“有人吗”。片刻的工夫,门打开了,钻出一个獐头鼠目的瘦子来,阴沉沉地问他们什么事情。刘世昌说明主仆二人“行至此间天降大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在此借宿一宿,感恩匪浅”,瘦子上下打量了二人一番,点点头将他们让进了屋子。

屋子矮小而阴暗,分成里外两间。外间靠墙顶着破烂不堪的桌椅,桌上点着一盏油灯,灯火摇曳不定,地上摆着一只细木条编成的瓦桶,墙角放着一摞青色的瓦盆;里间与外间以一布帘相隔,从布帘下摆的缝隙望去,似乎有一女人的影子,想来是主人的内眷,自是不便打扰。

刘世昌向痩子道谢,问他的名讳,瘦子自称赵大,在这里开了个小小的盆儿窑。

刘升把肩上时包袱卸下,揉着酸痛的肩膀,赵大上去帮他接过包袱。《乌盆记》中所记载的一段简短对话,令人不寒而栗。

南阳人士刘世昌长年以贩卖绸缎为生,这一天他结清了账目,带着银子和仆人刘升一起往家赶,不知不觉中,天色渐晚。

那时的中国,与现在大不同。

读者可以想象一下,那时人口稀少,城镇的数量比现在少得多,规模也要小得多,其间并没有任何公路,也没有一辆汽车,连电线杆子都不见半根。所谓旅途,就是在无垠的荒野中或独身、或结伴沿着车辙或兽迹慢慢前行,整个世界的色彩十分单调,野草是已经荒芜的黄色,树林是正在荒芜的绿色,以及周遭正在一点点黯淡的黑色。四野一片沉寂,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别无他响,偶尔传来一声昏鸦的哀啼,也如肢解了天空一般,听得人肝胆俱裂。

客栈是极罕见的,偶有几个房屋的造型,走近了一看,不是废弃的茅舍,就是破败的小庙,甚或露出白骨的孤坟……

刘世昌主仆正在踌躇今晚该到哪里落脚,突然天上下起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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