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 皇帝也要选举(第2 / 6页)
考的东西不难,只要你认识五百个汉字,并且做出一套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编写的测试考卷,最后再跑上五公里不会晕倒,也就合格了。
这种合格的难度,不说放到英国,就算是在美国,随便拉出一个能呼吸的人,也能轻松达成。
因此,草拟的章程在英国法律专家看来,合情合理。
可是,真的合情合理吗?
章程是龙灏请了英国资深法律学者来制定的,条条框框的东西经过翻译后,足有一本字典那么厚!
但如果萃其精华,浓缩后的‘当选条件’也就如下三条。
第一,一个投票区一张‘大票’,获得十二张大票的皇帝,就是大中华的新皇帝;
第二,每张大票,必须由至少十万张有效选票构成选举基础。
也就是说,每个投票区,参与投票的自然人不得少于十万,而其中哪个皇帝获得的选票最多,那么这个投票区的‘大票’就记上他的名字;
章程规定:大中华按照现有布局。划分成二十三个投票区。
每个投票区,分别对应原有的省:直隶、奉天、吉林……广西、云南、贵州。
初始定下的投票期限,按照龙灏建议,是一年。
当然了,李鸿章和张謇在这一点上倒是达成了一致。那就是一年太长了!
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怎么能一年没有皇帝呢?
第三,也是最最重要一点,有效选票有硬性规定,不是随便拉来一个能喘气的人就可以投票的。
有效选票的主人必须至少满足如下条件:活人,通过选举考试。
选举考试是什么?
考的又是什么?
反正不是八股文,否则,全中国的秀才加起来只怕也凑不够十万,而且,思想僵化的‘八股学者’,也不是优秀的投票人。
不过,碍于龙灏的强势,李鸿章和张謇再次保持一致,那就是缄默。
以他们的智商,早就明白,与其现在有精力去质疑龙灏,倒不如吃透投票章程,好助自己的主子‘当选’上皇帝。
一年的期限,在龙灏看来倒是短了。
不过没有关系,根据章程,一年后,这‘皇帝’多半还是难产,到时候再延期便是。
说延期是有根据的,其根据就是这场选举的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