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中意 第54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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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是他高大精壮的身体,宽肩猿腰,肌肉紧绷。
脸已经洗干净——
极短的寸头,相对于五官长相,他的气质更夺人眼球。
凌厉得像一把刀。
一把锋利、嚣张,冒着寒光,随时都能出鞘见血的冷兵器。
“他是我姐以前的男朋友。”
“那个小混混?”
“是啊。我姐念高中的时候,下晚自习后会去我妈妈的糖水店,帮忙收摊,有一天她看见路边坐了个喝得烂醉、脸上还带着伤的男人,就端了碗糖水给他解酒,那就是丁骞。后来丁骞就经常来找我姐,丁骞是个孤儿,是在赌场长大的,打架也很厉害,让人闻风丧胆的那种。”
钟意发呆了很久,轻声道:“我真的很不喜欢他。他俩瞒着我爸爸妈妈偷偷谈恋爱,我姐表面上乖乖的,被他带着逃课,也做过不少叛逆事。我跟我姐住一个房间,根本不敢告诉我爸妈这些事,他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又经常吵架闹分手,丁骞最后不告而别,我姐伤心了好久。”
“原来他就是那位让你少女时期对男生全无好感的罪魁祸首。”
如果说周聿白是峭壁上的雪莲花。
那丁骞应该就是一块溅血的冰刃。
为了护送酒窖那位出逃欧洲的雇主,丁骞一行人死伤不少,在巴黎就出动了八部车。
还是暴露了。
“多谢周先生的援手,我朋友已经醒了,现在想请周先生借一步说话。”
周聿白后脑勺枕着手臂,闲闲笑道。
“他现在气质变了好多,看起来也很危险。”钟意没由来有点慌张,“他带来的那个人应该也不是普通人,我心底有点害怕,等那人醒过来,让他们快点走吧。”
周聿白垂眸,浓密睫毛掩过眸底精光,颔首:“我自有打算。”
第二日丁骞从地下酒窖出来。
他还是昨天那身装扮,只是黑衣黑裤上干涸的血污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