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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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盛醒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盛醒表面上来看是个很随性的人,实则挑剔的习性早已深入骨髓。
十只虾在碗里摆着,闭着眼睛就能尝出哪只不是新鲜的。
偶尔换个牌子的睡衣,一穿就说料子不舒服。
扫一眼路人就能看出哪个化淡妆哪个素颜。
方天晓对盛醒是一见钟情。
说白了,男人本质上是视觉动物,方天晓当然也不例外。
盛醒的外表很亮眼,穿衣好看,脱了衣服……嗯,更好看。
还有挺关键的一点,方天晓自始至终都不好意思说出来,跟盛醒谈起恋爱来有种被甜甜的空气包围的幸福感,黏黏糊糊的,他这个人比较慢热,很难说服自己在短时间内接受一个不熟悉的人,盛醒简直就是他的软肋。
也不是没有机会找到另一个伴侣重新开始,可是……三年的感情,点点滴滴的付出,如果说丢掉就丢掉,就好像把自己的心脏活生生掏空了三分之一似的,只要一想到以后自己的生命里和这个人再也没有交集了,喉咙里就梗得说不出话来。
最喜欢喝的一款酒,他特地算了一下价格,得在自己月工资后面再多加一个零。
做.爱方面盛醒也有话说,外国小哥的那个好像比晓晓大,直到后来被.干晕了才哭着求饶说还是方哥哥最大了。
有个名词叫做沉没成本,他觉得上辈子的自己把所能奉献出来的最热烈的爱意都凝成了一个炭块,静静燃烧了三年时间,连心都变冷了,就算以后遇到更好更完美的人,他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了。
这么想想,盛醒还真可恨,又渣又花心,还辜负了他最真挚的感情。
可是现在的盛醒似乎还没有完全坏透,就算疼哭了也乖乖让他抱,叫起来又甜又软的,恰到好处地满足了他的生理*。
方天晓觉得自己上不够他了。
不过盛醒有亲爹亲妈心疼着,和他这种父母双亡的孤儿不一样,他要是只顾自己高兴,盛醒可能一个不高兴就躲回家里不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