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才男主的反派亲妈[七零] 第204节(第2 / 5页)
曹大壮抬头看着他,然后摇摇头,“不是偷的。”
顾宁安奇怪,“那是捡的了?”
曹大壮点头,他说:“我跟一条流浪狗去抢一个包子的时候,追到了外边巷子处,狗拖来了这块手表,我就将包子让给那狗了。”
顾宁安都惊呆,这是什么狗运气。
就连周书熠都看他几眼,最后忽然道:“这块手表是有主的?”
“这块手表已经旧了,但是走得还准,至少还能值80-110块钱左右。”
沪市牌的梅花牌手表,少说也要卖个130-150块钱,130的话大概就是能买到瑕疵表那种情况。
一般在供销社,百货商场做售货员,为什么是这个年代是四大金饭碗职业呢?
就是这个年代的物资紧张,有很多人并不是没钱,是你有钱有票你也买不到东西,就没得卖。
想买的话,得按照计划供应。
按照周书熠的分析,这块手表上的血,并没干多久。就是说要不这手表的主人被狗咬出了血,要不就是这个手表主人本身就受了伤。
这种事情,都是猜测。
让将这手表上交吧,曹大壮没这种觉悟,顾宁安也不是多有觉悟的人,他真有这种觉悟,前世也不可能在众多人中活着出来。
他想了想道:“你先告诉我,你在哪里捡到的?”
“要是确定,没后续麻烦的话,我找人给你卖出去,换成钱,你偷偷藏起来,买东西吃。”
像手表,现在就是结婚的四大件之一,并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一般一个人手上能带块手表的话,就代表家里有工作有钱,经济条件是不差的。
尤其像曹大壮这种,他们常年没吃的,如果将这块梅花牌手表低价卖了,80块钱,他省着点用,至少能保他两三年不饿死。
曹大壮倒是舍得,还能将这快手表直接给他?
顾宁安心底无语想,曹大壮送的时候,可想过他才是个2岁的孩子吗,孩子能干什么?
不过他还是拿着手表走过去,他小小的身板就蹲在曹大壮跟前,问“这哪里来的?再穷,不可以,去偷拿东西,会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