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喜当妈[穿书] 第13节(第3 / 4页)
殷秀成和林大新聊天的时候提到过黑市的事情,赵丽芳在一边竖着耳朵全都记了下来。
黑市就在南和县城人民公园对面的一个胡同里,那里前后通达,有不少小胡同交汇在一起,一旦有动静,便于逃跑。
赵丽芳走进胡同里,看见一个蹲在胡同口玩石子的少年,就蹲下来对他说:“你是强子吧?我是林大新介绍来的,你知不知道谁家有好点的鱼?”
林大新说过,黑市是有人暗中组织的,几个主要的入口都有人把守望风,一有不对就会发出信号,里面的买家和卖家就会立刻收拾东西溜之大吉。赵丽芳心中猜测,林大新应该也插了一手。
昨天赵丽芳穿着那身“时髦”打扮出门的时候,常大嫂正好出门看见,当时就拍着手叫起来:“小赵同志啊,你这一身得花多少钱啊?你家殷队长可真舍得,给你买这种好看衣服,就是这裤腿这么大,能干活吗?就在炉子前面站一会儿,就得把炉灰都扫干净了!”
当时赵丽芳就笑着回答说:“好看吗?常大嫂快让大哥也给你买一身,我看你穿上得比我好看多了。”
常大嫂就咕哝着回房间去了。
赵丽芳虽然刚来几天,也听楼里八卦的家属说了,常大嫂的男人一个月的工资有一半都寄回家给爹妈,养活下面的弟妹。常大嫂常常因为这个跟男人吵架甚至打架,她连吃肉都不太舍得,怎么会去买这种华而不实的衣服呢?
原以为常大嫂得好几天不过来找她搭话,谁知道才过了一个晚上,人家就满血复活了。
早上起来,殷秀成把三个孩子送去上学,赵丽芳则换上了昨天下午刚刚做好的新衣服。
她昨天用深蓝色卡其布做了一条背带宽腿裤,一件同款料子的上衣,熨烫之后,挂了一晚上。现在穿上这套新衣服,配上件乳白色薄毛衣,踩上黑色小皮鞋,又低调,又舒服,自己觉得也挺好看。
头发扎成一条蓬松的麻花辫,搭在肩膀前。
原主本来长得就漂亮,赵丽芳来了之后又用灵水滋养得自己肌肤雪白,头发乌亮,眼神灵动,配上这么一身,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已婚妇女,更让人无法相信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了。
推门出去,跟对面的大嫂打了个照面——那速度,赵丽芳有种怀疑,她是不是就坐在门后,听见赵丽芳这边门响就开门出来。
“嫂子好啊,我买菜去。”赵丽芳也笑脸回答,不管心里怎么想,在单位家属房里,总要把礼数尽到了,不能让人抓住把柄。
她转身锁门,常大嫂就笑着凑上来:“小赵同志,你家里有蒜吧?俺家那口子就喜欢这个,菜站里这两天都没了。”
这个年代,邻居拔根葱拿头蒜,真不能算啥,不过据说常大嫂经常这么做。赵丽芳也是暗自摇头,进屋给她拿了半个大蒜头,才锁上门下楼。
菜站还没开门,供销社偶尔供应一次鱼,也都是冻得硬邦邦的带鱼,凭粮本购买,好点的能卖到三四毛钱一斤,可还是供不应求。
这个时侯突然想买鱼,也只有去黑市才有可能了。
大嫂立马扯着嗓子吆喝起来:“小赵同志,打扮这么漂亮干啥去呀?”
短短几天,赵丽芳对筒子楼的邻居们也都有了一些了解。住在筒子楼里,一到饭点,大家都要出来做饭,走廊上全都是人,想不认识都不行。
这位大嫂姓常,丈夫是县城里管户籍的,她自己也是刚从农村老家带着孩子过来,那天殷秀成就是问她哪里有买菜的地方。
她毛病也不大,就是那种没文化眼界小的农村妇女,说话高声大嗓,大事小事都一惊一乍,还有点占便宜的爱好。
上次她找理由进了赵丽芳他们的房间,嘴里就唠唠叨叨说了半天,说她丈夫只能分一个一居室,一家三口挤在那么小的地方,比乡下房子小多了。说赵丽芳真是好命,殷队长人长得好,脾气也好,还能分这么大的房子……也不知道是抱怨还是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