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美好生活 第16节(第4 / 4页)
“我吃这个!”李季阳赶紧下筷子,面条做的不如后世精致,但是比后世的裤带面细一些,一看就不是真正的裤带面。
食鼎里还有些炖了的野菜,是后加上去的,清脆可口,也就这点野菜算是点绿色食物了,剩下的里头就是大块的牛肉。
这里的吃饭,用刀子割肉吃,但是在换了一种主食之后,就有了筷子!
李季阳用筷子捞着面条,吃的还算可以,主要是他想到了一件事情,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得有个穿越回秦朝的人,他说秦朝没有筷子!
那是不对的!
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郑玄注“挟,犹箸也。”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这个时候不叫筷子,叫箸!
“一大早就吃面条啊?”李季阳觉得还挺新鲜。
“少爷,这是汤饼。”纯雅小萝莉小声提醒少爷,随后又疑惑的问李季阳:“面条是什么?”
李季阳低头一看,那面条的确是很宽,有点裤带面的意思,但是这个时代的确没有面条,只有汤饼……。
考古发现与史料证明,面条起源于中华大地,已有四千多年的制作食用历史。
最初所有面食统称为饼,其中在汤中煮熟的叫“汤饼”,即最早的面条。汉刘熙《释名·释饮食》中有索饼;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记有“水引饼”,是一种一尺一断,薄如“韭叶”的水煮食品;面条的形状最后定格为长条。
幸好这箸跟现在的筷子差不多,要不然李季阳还真用不习惯!
这顿饭吃的也有点别扭。
没有多少调味料的炖肉食鼎里放着炖肉,汤水和面条,好吧,汤饼,还有些青菜,只不过,兰奶母的青菜多一些,他的青菜少一些。
李季阳干脆换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那份:“你去给兰奶母,这个我吃!”
“这是给您准备的!”小萝莉纯雅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到宋代,汤饼也改称为面条(唐时叫“不托”)。面条的这种样子,使人的联想“因势赋形”,把面与生日、寿诞联系起来。
第40章 筷子要叫箸
“面条”是在宋朝的时候才这么叫的,而不是在战国七雄的时候。
“面条就是……就是别的地方对汤饼的别称!”李季阳脑筋转得快,小萝莉没见过世面,很是能忽悠住!
果然,纯雅没认为李季阳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