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养儿记[女穿男] 第19节(第1 / 5页)
夫妻两个第二天凌晨,天色还是黑乎乎一片的时候,就都爬了起来。
猪头,猪腿,排骨还有内脏这些比较占位置,又比不上肉贵的东西,被留了下来。其他的都切割好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箩筐里面。谢兰香还点着油灯去了一趟自留地,摘了不少茄子,豆角类的铺在了上面。
李志军有点疑惑,“你这是干什么啊?我们还要去卖菜吗?”
谢兰香解释了一下,李志军才明白。
说是集市,农民可以把自己家里种的东西,拿到那里去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像鸡啊,鸡蛋,大米,肉等这些比较难得的东西,却是所谓的“违/禁/品”。
李志军先在猪脖子下面割了一刀,让猪血流出来。下面放了一个大盆,接住了这些猪血。等血流的差不多的时候,再用力砍了猪脑袋两下。一个完整的猪头,就被李志军给砍了下来,放到了一边。
然后是烧水给猪剃毛,开膛破肚。
几个孩子围在那里,看的津津有味的。
谢兰香赶了几次,让他们先去睡觉,都不愿意离开。
李志军凭着自己的一股子力气,总算是把猪给分割完了。
经常会有公社的人,或者是民兵在每个路口守着。所以,谢兰香必须要盖上一层东西来做掩饰。
不光是卖的人要注意,买的人也要注意。因为一旦被搜擦到了,绝大部分是会被没收的。
所以很多来买东西的人,都会带几个不透明的袋子,就是堤防被人看到自己到底买了什么东西。
到了的时候,果然在路口碰到了这样的人。
不过那人只是简单的扫了一眼李志军的担子,便没当一回事,很快就转移开了视线。
猪内脏什么的放一边,肉和骨头也分开了。剩下的猪肉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堆在一起,看的一家人都面带喜色的。
好家伙,去掉骨头什么的,纯肉都还有差不多两百多斤呢!
吃是肯定吃不完的。而且现在是大夏天,这肉又不能久放。怎么处理,其实还真是有点麻烦的。
最后,还是谢兰香说,干脆去集市吧,正好,明天就是十五了,是赶集的日子。
李志军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心里也有点好奇,这个时代的集市到底长了个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