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血色五马山 (四)(第1 / 3页)
梁兴真正被雷到了,眼睛睁得比铜铃大:“千步杀人?那不是传说中的飞剑?”
“比飞剑还神!飞剑还能清是剑的模样,那神器打出去的弹丸,无影无形……”张锐正等着猎兵们收拾整备。闲着也是闲着,信口对梁兴这个“新人”说起军主的传奇经历,尤其是那把“神枪”的传说,“你还别不信,我当初听到。也是难以置信。不过,咱们天诛军四大步兵营及四大骑兵营的营官,都曾亲眼目睹过军主这‘神枪’的可怖威力,言道千步杀人确凿无疑。这么多沙场战将。一致确认此事非虚,想必不假。只可惜。我没这个福份开开眼……”
这时猎兵都两名队正齐步上前,一人报告士兵们准备就绪,另一名负责统计的猎兵队正,则报告弹药的损耗情况:“适才一战,八十支火枪共射击五轮,耗弹四百发,战果尚未统计。”
猎兵都此次行动,共带了两万发定装弹药,方才一个短暂的接触战,就耗去了四百发弹药,可见排枪射击对枪弹的资源的高消耗。还好,这四百发弹丸,取得的战果相当辉煌。不须细细点数,从崖顶上粗粗一眼扫过去,下面短短一截山路,积尸盈道,血流成溪的惨状说明,溃败的金兵在通过“死亡封锁线”时,起码丢下了七、八十具尸体。
见惯了成百上千的金兵伏尸数里的张锐,对眼前这小儿科的场面已经无所谓了,随意朝崖下瞥了一眼后,淡然道:“这点战果不必理会,交由铁壁关的守军处理。走吧,咱们这就去会会那位信王与武翼大夫。”
“停止射击!”
当最后一个金兵的身影消失于视线,张锐吹响了发令哨。这发令哨其实就是一枚竹哨,吹响时哨声尖锐,用来控制百人左右的小分队最为合适。这是梁兴提出的一个建议,张锐觉得不错,欣然采纳。经过测试,效果挺好,便把它做为中止射击的信号。
“清理枪膛,擦试枪管,检查弹药,装枪入套……还有,都把脸擦干净,别弄得灰头土脸的进入别人的寨子,没得丢我们天枢城的脸面。”张锐一边反复提醒猎兵们战场枪械使用条例及注意事项,一边抽出麻布巾,从水壶里倒水蘸湿,将满脸的熏黑擦去。
“张都头,这喷火的神铳,能不能让小弟?”一个听上去有些忐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张锐不用回头,就知道说话的人是谁——梁兴。
对于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少年,张锐也颇为挺欣赏:年青、锐气、有胆色、有身手、能骑马开弓,枪棒娴熟。最重要的是,这位黑崖山四虎中的飞虎,对天枢城的火热生活,对天诛军骄人的战绩,充满着羡慕敬仰之心。一路之上,不断向自己询问天诛军的过往战绩,教导营的训练项目,求教各种不明白,甚至很想了解军主的过往。只不过,对这位神秘的军主,张锐与梁兴一样,知之甚少。
赵邦杰原本想到寨子后山迎接天诛军援军的,但却被打扫战场的寨兵回报震住了。当下顾不得到寨子后门等候,而是先急急忙忙赶到之前金军的指挥驻地、如今的血肉战场,查验金兵的死状。
一到现场,赵邦杰就被这近百具伏尸震憾住了——这倒不是他没见过这么多金兵尸体。事实上,这大半月以来,五马山南北两寨与金兵反复血战,对金军的杀伤不下五、六百之数。战况最激烈的一天,敌我双方损失高达数百。
赵邦杰真正震惊莫名的是:在这样短的时间、这样远的距离、这般几乎不到损失的作战,竟能杀伤敌军近百——即便这是溃逃的敌军。
有道是困兽犹斗、穷寇莫追。而这天诛军竟硬生生堵住这困兽与穷寇,连撕带咬将之卸下一条“胳膊大腿”,自身还没什么伤亡,这战力,未免也太强悍了吧?!
如果说,天诛军的战力令赵邦杰震惊,而眼前横七竖八的金兵死状,就极令他困惑了。赵邦杰接连检查了十余具金兵的尸体,也察了一部分重伤未死的金兵伤口,没有发现任何箭矢痕迹。所有的伤口,都是只有一个很小的血洞。可就是这样一个比箭头还细小的血洞,就放翻了一地五大三粗的金兵,甚至包括一部分披甲兵。
张锐在天诛军中的职位虽然不高,但本人文武兼资,作战勇猛而有谋略,是颇具潜质的将才。尽管他因为职位较低的缘故,无缘参加狄烈主持的各种高级军事会议,亦没有机会聆听狄烈对太行全局的分析。但凭着他本身的素养,自身的才略,隐约出狄烈对太行诸寨,尤其是四大寨的部众资源整合之心。
而梁兴此人,就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
狄烈之所以同意一个体制外的人加入到此次特别行动队的救援行动,除了要利用梁兴的人脉关系。更深一层意思,也是想将其吸引、融入进来。
张锐很好地领会了军主的深意,对梁兴的一切问题,除涉及机密之外——话说,以张锐的级别与身份。也谈不上知道什么机密。事实上他连赵梃的身份都不知道。只知道这少年是宗室子弟,就跟他曾经的上官赵能一样。而天枢城里,赵宋的宗室子弟上千,谁理会你是哪根葱?
因此。当梁兴提出想火枪的要求时,张锐毫不在意将手中火枪扔给对方,并且还加以指点:“这是火枪,以火药发射铅丸,击杀敌人。不是什么神铳。要说神铳,天枢城里倒有一支,那是军主手中独有的神器,千步之外取敌首级,易若反掌观纹。那可不是咱们手里这些连百步之外的敌人都打不准的家伙,所能比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