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是我前男友 第89节(第1 / 5页)
“所以,轩华,”秦凤拍着他的肩,认真道:“畅想一下日后称霸三千界的未来,区区蝼蚁,算得了什么!”
轩华一般就听她胡扯,摩擦着自己的剑。
他的剑是凝华送给他的,一把很简单的剑,黑色的剑柄,银白的剑身,没有任何花哨。
她说这是她第一次铸剑,所以他一直倍加珍藏,总是摩挲了又摩挲。
秦凤每天都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有时候轩华不由得觉得好笑,听她信誓旦旦说要嫁给他,他不由得问:“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下山的时候,她站在山峰上看着他,青衫道冠,一如四百年前,送他离开。
这一次,他再没有当时那般从容的心境。他强逼着自己不要回头。
秦凤蹦蹦跳跳落在他旁边来,欢快道:“嗨,你被人抛弃啦!”
“闭嘴!”轩华没有回头,眼泪落下来。秦凤愣了愣,随后道:“你哭啦?为个蝼蚁,有什么好哭的?”
“你闭嘴!”轩华像个少年人一样,用袖子抹过眼泪,疾步走上前去。
“因为你是龙,我是凤,我们要一起称霸三千界的!”
“如果我不是龙呢?”
“你怎么会不是龙?”秦凤完全听不懂他在问什么。轩华不由得道:“你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轩华和秦凤打打闹闹两百年,天剑宗终于成了一个还算有名望的剑修门派。当时道修妖修盛行,剑修算不上什么让人看得起的修士,凝华作为天剑宗唯一一位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也是唯一一个让道修为之称赞的剑修。
那一年,轩华远远路过天剑宗,刚好看见凝华从上方御剑而过。多年不见,她眉目越发冰冷,连笑容都慢慢失去,成为了那传说中的合体大能,让人望而生畏。
秦凤浑不在意,蹦蹦跳跳跟了上去。
离开天剑宗后,他们漫无目的而去。身为龙族,轩华修为进阶极慢,然而修为和他本身战力却并没有什么关系。就像秦凤看上去也就是个金丹修士,但却几乎没有什么修士能真正奈何她。
秦凤是完整保留了传承的凤凰,她记得上界的一切,叽叽喳喳对他说着。
“我们是天生的神族,和这些蝼蚁有云泥之别。不过因为能力太强,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尘世磨炼道心,等日后飞升,他们也就位列金仙,我们却可以直接成神。”
“知道成神是指什么吗?没有人能赢过我们,我们挥手就能创造一个世界,毁灭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