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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半岛娱乐之我的女友是神颜 > 第11章 因祸得福

第11章 因祸得福(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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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韩子贤是这两首歌的词曲、编曲者,但是如果不能保有录音制作者权,以后他就是想唱这两首歌都还要P社授权,又或者是他闲的没事干,愿意花大功夫将两首歌重录一遍。

“我明白了。”

律师不再言语。

两人走向公司前台,还没待他们走近,前台小姐姐立马起身小跑了出来,边问候边指向里侧引导道:“两位,请这边请。”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体验到刷脸进出一家公司,韩子贤感觉似乎平静的日子要真的离他远去。

这算是因祸得福?

临时有了新的目的地,韩子贤喊停了司机师傅。

这个时候临时去找版权律师无异于没头苍蝇,于是他打给了师兄李载秀,从对方那里得到了一个有合作来往的版权律师电话,然后约了律师在Pledis娱乐公司楼下见面。

二十分钟后韩子贤抵达P社附近,又等了近二十分钟,终于等来了熟人律师。

两人边往楼里走边聊案子的详情,当听到他要保留录音制作者权时,律师的眉头微不可察的扬了一下:“这个案子似乎有点棘手啊。”

跟着前台来到会议室前,前台小姐姐帮忙敲了下门,没一会儿,会议室门就被从里面拉开。

嗬!

粗粗一看,居然有满满一屋子人,除了吴艺琳、林珍娜、朴秀英三人外,还有不少貌似是P社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因为有了林珍娜的事前报信,突然看到这么大的场面,韩子贤安之如常,率先一步跨进了会议室。

“阿尼哈塞哟,我是韩子贤。”

比起麻烦,韩子贤分明从律师脸上看出了跃跃欲试的成分:“所以拜托您了。”

律师摸了下下巴问道:“所以你们之间是如何传收音频文件的?”

听出了律师的担忧之处,韩子贤忙回道:“包括Demo、录了人声的半成品全都是通过邮件发送,有根有底。”

“所以这次合作你是想占据主导地位,保留基本的录音制作者权。”

“没错,这个版权我势在必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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