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博换画风 第27节(第1 / 4页)
他与轩辕雅做了数十年兄弟,却几乎没有任何寻常人家的亲密举动。唯一一次拥抱,也是在轩辕雅血祭之后自己接住从半空坠下的他,即将天人永隔。
既是做梦,便允他任性一次,弥补这一缺憾可好?
轩辕雅怔怔回拥,好笑又无奈地道:“你是怎么了?刚回来便古里古怪的,莫不是在外游历太思念故乡了?”
轩辕涵收紧手臂,侧过脸贴在他鸦青鬓发边,薄唇紧紧贴着发丝,仿若亲吻。轩辕雅虽不自在,却也没有挣开,任他抱着自己。
忘了这一日发生的事,忘了这一日遇到的人。
苦笑着按住眉心,他由衷感慨道:“果真是老了,记性差到这个地步……”
话一出口, 便觉似曾相识。
“你的记性确实很差,明明约好城郊八角亭见,你却径直入了城。”
低沉而温润的嗓音在不远处柔柔响起, 宛若春日拂过湖面的轻风,夹杂着细雨的柔和与藏在层层涟漪下的淡雅花香,同微风一并撩过轩辕涵的耳畔,亦拨动了他的心弦。
二,到补习机构给熊孩子上课。
三,跟秦展白死磕。
不过不久前他又摊上了两件大事儿。
第29章 二十九、惊闻
轩辕涵知道自己在做梦。
他旋身回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身周的人群、风景皆变为模糊光影,唯有那个人是清晰的,明亮的,鲜活的。他就像一束光,照亮了轩辕涵眼底挥之不去的阴影。
长及膝下的黑发随意散下,披在背后,唯有两缕垂在胸前。光洁眉心缀着一条细细的银链,链子连着一枚银色羽毛别于鬓边,玉坠流苏垂落,精巧而自然。如瀑青丝下,他面容如玉,虽不及轩辕涵精致完美,却自有隽秀清雅,高贵不凡。如雪白衣裁剪简约合体,衣摆柔顺拖到地上,迎风而舞,出尘如仙。
正是他的二皇兄,轩辕雅。人如其名,高雅尊贵。
但轩辕涵更喜欢叫他二哥。
“二哥。”他唤道,雀跃地松了缰绳直直奔向轩辕雅,在他讶异的眸光中揽住他的肩膀一把拥入怀中,身体都在激动地颤抖。
皑皑白雪覆京华, 灼灼红梅绕十郡。
这是他游学归来的那一日。
身上绣着灼艳红梅的白衣在晨间轻烟中幻化为华丽紫袍,洁白衣领挑锈着繁复云纹,以腰身为起始蔓延至广袖袍摆的上古鸟虫文古朴大气, 玄奥无方。习惯了披散身后的长发高高束起, 润泽的发丝不像日后那样发尾发黄,仍然闪烁着柔亮光泽。
牵着马, 迎上冲破云层吐出的第一缕耀眼日光,他有些出神地走入高大厚重的城门, 茫然望着身旁来来往往的人群, 这样繁华热闹的场景, 他已有多年未见。
回帝都那日的回忆,也离他十分遥远了,遥远得他现在翻找记忆, 竟寻不出哪怕一个可供参考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