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八章 遇袭(第1 / 6页)
“病重?可是那个时候他们二人已经一起出发了吧,即便有来自璃月港的消息也不太可能传到那人的耳中才对。”
“这个嘛,他说的是有路过负责传递消息的千岩军正好碰见了他,将家中的事项告知给他的。”
一连串的巧合背后依然是巧合。
这种毫无逻辑但却死死紧扣的巧合让烟绯心中的疑虑更进了一步。
但就在开始后的不久,其中一人突然有急事需要回璃月港一趟,这才使得失踪的那位安保人员连带着护送材料一齐消失不见。
而据这位中途旷工的人员所说,他离开之前其实征求了他的同伴的同意。
也就是说,失踪人员的消失,其实他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按照救济社的员工条例,因为员工的个人决定而造成的重大损失,需要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
像这样的意外事件,虽然不能给这位旷工的员工定性成刑事责任,但也要负一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听到烟绯律师来访,救济社的法务人员第一时间就接待了二人。
这位法务人员听说还是烟绯的师弟,是同一所法务私塾里读出来的。
“学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司会尽力配合,您有想问的事情可以直接问我。”
名为李志远的律师将两人带到了会客室,里面古色古香的装饰很有璃月味道。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想查询一下贵公司在那起事件之前的人员调动安排,究竟是谁允许了单独一人外出执行任务,这个事项的追责又是如何处理的。”
不过好在救济社都有员工保险,帮他掏了一大笔钱。
所以这次事件后他的生活也没有收到太大的影响,顶天就是扣了三四个月工资的程度。
但烟绯却又捕捉到了其中一抹不寻常的气息。
“中途离开?是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岗位上的员工中途离开。”
“据他所说是家中有人病重,需要他回璃月港一趟。”
烟绯没有像跟甘雨那样继续嘘寒问暖,而是直接询问了整件桉件的疑点。
没错,虽然救济社交了罚金,但实际上这种涉及到失踪人员有可能丧生的情况,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不仅仅是罚金,还有相当一部分刑事责任。
“这个...其实情况是这样的。”
但即便面对着烟绯那颇有几分咄咄逼人的态度,李志远依然秉持着自己身为一名合格的法务人员的自持,有条不紊地为两人讲述这其中的曲折。
原来,在这起事件发生之前,这趟野外的护送之旅是有两个人一同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