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遗嘱(第2 / 3页)
帮她代管的人不想经营军团,想卖掉她的军团、财产等都得等他们拿到所有权才有资格决定。
看完自己的遗嘱,景曦觉得没有问题,签字,加密上传星网保险柜一份,一份锁在她办公室的保险柜里,一份打算进入秘境前交给军方。
准备工作做好,景曦就把血舞、殷辰、秦天明、云瑞君,还有赫里叫来开会。
她把以后一到三年的工作都吩咐下去。
“血舞,今后一年的收入都用来练兵,争取一年后,曦曜军团的人数达到十万以上。”
既然他那么想她死,想早点侵占她的财产,她就偏偏不让他如愿,以后不管她是真死,还是假死,她的东西都不属于景启山这个直系亲属。
景曦的遗嘱里,给景启山的就是她存在一个基金会里的钱,一旦她死亡,只有那个帐户上的现金是他的,这笔钱他得一个月一个月的领,每月的标准参照景家家族成员的平均工资,这笔钱,他可以领1000年。
看看她这个女儿多孝顺,景启山的下半辈子她都包了,景曦祝他早日成神,能活到把她那笔钱领完的时候。
希望景启山看到这样的遗嘱,不要被气疯,因为,这点笔,江南城随便拿出几十个炎晶卖了,也比这个多。
关于景家的人,除了景启山,其它人都跟她没有关系,自然,安排好景启山,其他人就不用管了。
她再也不想呆在华夏境内,这里天天勾心斗角,陷害这个,陷害那个,哪有边疆星域打得痛快。
如果一年后军团的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她可以带出去10万人,就着手去边疆星域发展。
经过地心监狱的事,血舞也很想早日拥有力量,回得锵锵有力,“是,长官。”
军团的事,一旦她失踪或者去世,由殷辰、秦天明、血舞、罗宇墨四人成为一个理事会,所有的事,他们四人拿主意,大事需要三人通过才能执行。
云瑞君、封弦、赫里三人成立一个监事会,监督殷辰、秦天明、血舞、罗宇墨的行为。
景曦名下的财产少部分付给颜青凰当抚养费,少部分赠与家族。
其它的财产大部分分给上面列的秦天明等人,少部分分给军团的其他人。
分给他们的财产,暂时由她们代经营10年,10年后她没有出现,“死而复生”等情况,让他们代经营的财产就成为他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