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够呀 第31节(第4 / 5页)
休庭时间不长,两人没说两句话,就又回到了庭内坐好,邵恩同杨老耳语了四五分钟,孙庆再一旁疯狂翻阅卷宗。
休庭后终于进入旁听席最拭目以待的庭辩阶段。
公诉人,“下面提出第四组证据。”
公诉人,“被告人江月在行政处罚口供中说到,由于我没能做到完善彻底的监管,所以江月对悦盈播放器能够播放不良视频这件事是明知的。”
邵恩俯身凑近麦克风,“公诉人对口供存在曲解,法律上对“明知”是有明确的限定标准的,在《刑法》总则第14条跟分则33个条问中,对明知的概念都是在故意犯的范畴中使用,只在《刑法》第138条中,明知定义为在过示犯的范畴中使用。在本案里,什么叫做明知?明确知道不良视频到底在那个电脑里。口供不能证明被告人明知程度,供述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徐扣弦起身去卫生间, 又对镜活动了一下坐的僵硬的筋骨,化了简易的妆,口红提了气色以后, 没再显得那么憔悴了。
徐扣弦出来的时候正好撞见从隔壁男厕出来的邵恩,他似乎刚洗完脸,金丝眼镜折叠起来别在西装口袋里,脸上还挂着晶莹水珠。
右手在从纸巾包里抽纸巾,正准备擦脸。
徐扣弦笑眯眯的站定在他面前,看邵恩慢条斯理的擦干净水渍,才出声,“师父父你好棒哦!”
“……”邵恩垂眸看了徐扣弦一眼,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还没结束呢,好好看着。”
发言时候邵恩并不看卷宗跟法条,完全脱稿,条理清晰。其实国内庭辩多数都算不上太精彩,完全没有美日剧里的律师满场乱走走,动作夸场无比的剑拔弩张,大家都坐着或是站着以某种非常斯文的方式进行法律允许内的唇枪舌剑。
换种方式讲,国内的庭辩偏向于去抓对方的痛点。
律师能发挥到什么程度,主要看对手犯多少错。
庭审至今,公诉人一直被邵恩跟偶尔才发言的杨老吊打,应谨言给徐扣弦发微信消息。
“好的,我有抄小笔记的。”徐扣弦翻出手机备忘录界面,邀功一样晃了晃,“你看。”
邵恩扫了一眼,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注释,有的地方打了问号,也有地方连打了两个。
“今天估计打不完,休庭以后等我,一起走。”邵恩的声音温柔,不是庭上那种平淡没感情,绵里藏针,而是实打实的温和。
徐扣弦点了下头,雀跃道,“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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