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趋舍异路(十二)(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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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明明是个男人。
秦文站起了身,手上猫的鲜血滴落在土地上:“我从未杀过人。”
江景泽说:“妖魔就是妖魔,最终必饮人血。”他杀过太多魔,在魔物只要看见对方的眼神便能辨别身份。
“再说一次,我从未杀过人。”
江景泽说:“与我无关。”
秦文整整等到天亮,那对夫妻还是没去。
第二天一大早,当太阳升起时,秦文抱着沐春离开了乱葬岗。
后来,在第二年和第四年,“两三杯”酒馆的店主人有了新的儿子和女儿,一家人也颇为和睦,只是那店主人夫妻依然常常思念那个长子。
而秦文,告诉逐渐开始懂事了的沐春,他的父母,早就死了。在他心里,自己才是唯一一个将沐春放在心尖上的人。
沐春忘了三岁以前的事,全身心地信赖秦文,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将秦文看做是最亲的人。
“……?”
“只要是魔,我就要杀。”江景泽道,“一百魔物,并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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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沐春,也是秦文心底最后一点纯白。每当他要变成在月光下踽踽独行的嗜血的猛兽,他都会想起沐春的那双眼睛,勉强维持着他最后一点即将要分崩离析的理智,大吼一声逃至无人的角落处。有好几次,他已经能看见悬崖之下那漆黑的深渊。沐春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深陷于浓黑的夜色中,行进在怒涛翻滚的时间的海洋,只依靠着那微茫的灯火,艰难泅渡,希望最终能够爬到岸边。
——直到那天。
那天,秦文蹲在地上,嘴角带笑,扯出了一只小猫的内脏——在这样的时候,他能感到一点快活,那一直压抑的他真正的渴望,可以得到些许满足。
就在那时,他听到了个清冷的声音:“妖魔。”
秦文抬起了头,看见一个身影正背对着阳光。那张脸很艳丽,眉梢眼角似乎有女人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