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人 第1节(第3 / 4页)
有些专业术语可能我没注意,如果小天使们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在下面留言,我会注释出来。
☆、第二章
江霞区法院建的早,办公楼有些老旧,五层高的法庭,刑庭在四、五两层,里面连电梯都没有,陆依依从下了车就开始一路奔跑,等上了四楼已经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往事不堪回首。
陆依依为了打好这场官司上山下乡受罪无数,最后却连开庭的机会都没得到。更为可气的是,那小孩和他爹妈对甄一唯千恩万谢的,还给他发了面锦旗。此事还被全市新闻专题播报,这案子成了他们江霞区检察院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甄一唯还靠着它立了二等功!反观自己,所有努力成了空不说,最后连句谢谢都没从当事人那捞到!
再之后连败他七场,陆依依现在已经再而衰三而竭,怕了这个煞神,只盼望自己能少碰到他。
也不知道他们俩到底是什么孽缘,今天上午的案子,竟然又是甄一唯的,站在公交车上被挤的连转个身都困难的陆依依,疲惫的叹了口气,想到法庭上自己又要坐在甄一唯对面,扪心自问,她可以问心无愧的说,自己的材料带与不带对结果并不会造成任何区别。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像这种还有人物能令他头疼的传说,陆依依却是头一遭听说,因此是十分不信的。
结果高波一脸不听老人言,你会后悔的表情,拿着手中的卷宗轻轻的拍了拍她后背,摇着头走了。
当年他也不信啊,后来就被甄检察官好好教做人了。从此毅然决然的告别刑辩界,全心投入民事案件的怀抱。
不信邪的陆依依则在第一次和甄一唯的较量中被杀的片甲不留,事先准备好的辩护词被甄一唯一一驳回不说,连她的当事人在最后的陈述环节里都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表示愿意接受一切处罚,保证在狱中会好好接受改造,日后一定积极向上好好做人,争取在出狱后成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主义新青年。
陆依依晕晕乎乎的下了庭,回到家后,再也不想回忆自己在法庭上与对方交锋的过程中哑口无言呆若木鸡的表现。
1、刑事案件和民事不同,是检察院的公诉人出庭充当民事案件中原告那个角色的,辩护人就是被告的代理律师。
2、法律援助范围很广,但在本文中基本指代指定辩护了,指定辩护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方式,针对一些特别的犯罪嫌疑人,比如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或者未成年人,如果他们没钱或者不愿意聘请律师的话,法院会指定律师作为他们的辩护人。
3、无罪辩护:律师在辩护中以被告无罪作为基点。
4、罪轻辩护:律师在辩护中承认被告有犯罪行为,但是在罪名或者量刑方面下功夫,尽可能将刑罚降到最低。
5、附条件不起诉:一种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一些案件里面,对一些未成年附半年的期限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话可以不起诉,不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遭遇打击的陆依依,当时依旧心怀满腔热血,不轻言放弃,甚至摩拳擦掌希望能再次遇到甄一唯,从他手中漂漂亮亮的赢一场官司,要知道这可是打响自己知名度的最佳利器。
大概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陆依依的日夜祈祷中,仅仅三个月过后,她再次遇到了甄检察官。
就是那次,陆依依不辞辛苦的倒贴车马费,跑到乡下去调查取证,受了不少白眼,还耽搁了她师傅的案子,一直被念到了今天。准备充足的她信心满满,觉得自己一定能最大限度的为被告减轻处罚,如果顺利的话,她甚至还能做无罪辩护。
结果甄一唯这个阴险狡诈的人,最后竟然做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直接导致陆依依一腔心血付水流。
时至今日,回首此案,陆依依仍然坚定的相信如果当时能够走正常的公诉流程,自己一定有机会从甄一唯手中扳回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