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流浪的日子(第1 / 3页)
我来到表哥所在地,打电话,表哥的手机却停了机,我又不知道表哥具体的位置,乘车住店,几天后,身上的一千块钱早花了个精光。本来想随便找份工作,但人生地不熟,走了整整一天,啥活也没找到。
晚上睡在公园的靠椅上,却被巡逻的保安带去问话,查我证件。
我什么都没有,一声不发,于是他说:“你若是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你送去警察局。”
我清楚,如果被送去警察局,那我必然会被遣送回家。
她把头伸过来,脸补到我面前,一昂脖子,说:“有本事把我掐死。”
这女娃子天生跟我有仇吗?非要跟我过不去。我盯着她水灵灵的眼珠,从里面瞧见自己有多狼狈和沧桑。我好像被她感化了,突然松了口气,就为了一个背叛我的女人,居然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如果我真就这样被一枪毙命,那我将成冤死鬼,到头来换了个永世不得超生。
我说:“这个不祥之物,要的话尽管拿去好了。”
她说:“自愿给我的东西我才不稀罕。”
女孩虽野蛮,但心地善良,给我付清了医药费,还告诉我那几个抢匪已在昨晚相继落网。
虽然这个女孩清新、漂亮,但在我眼里,她只不过是个学生罢了。
她问我:“听医生和护士说,你是从这个医院逃出去的,为什么从医院逃出去?是不是没钱付医药费。”
“是啊,没钱,我穷。”我没好气地回答。
她接着又问:“我为什么为了一个破手机,连命都可以不要,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吗?那是什么东西?又问我叫什么名字,要去哪儿……”
她怎么就有那么多问题?
她走的时候说:“有缘再见吧。”
我想不会再见了,因为我仅仅知道她是这个市贵族学校众多女学生中的一个罢了。
出院的时候,医生再三叮嘱我,说我的手旧伤加新伤,切记不可过度用力,更加不可浸冷水,否则一旦发作起来会痛得要了我半条命。
医生另外还给了我一千块钱,说:“是那个女孩留给你的,她让我转告你,说让你先欠着,以后她会要你还。”
好像她算准了我的人生旅程中,在将来的某一天,我还会不小心再次惹到她这个野蛮的女娃。
我皱着眉头反问道:“你是不是专门编写《十万个为什么》的?能不能别烦我了?”
我静静地看着手里的破手机,里面有筱柔的照片和我们对发的短消息。
她抢走我的手机,说:“有个大美女在你面前不看,盯着个破手机,还是不是个男人?”
我对她凶道:“赶紧把手机还给我,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她说:“就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