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四十六章 烤祸斗,吃狗肉(第1 / 3页)
要说抓僵尸最为厉害的,那自然是华夏龙族马氏一家,与茅山后人了,其中龙虎山的道士也非常有能力。
只是他们抓的都是传统的僵尸,那些僵尸最为低级,表面腐烂散发浓浓的臭味,还视觉退化根本什么都看不到。
只能靠残存的嗅觉对人进行攻击,就算是吸了生人的人气之后,也只是变得身体越来越硬,只要用糯米、朱砂、铜钱、黑狗血等都能破。
而现在的第五代僵尸,让人最头疼的,就是这些东西根本不管用。而目前,也没有人能够找到更好的解决方式。
每次想要杀掉这些僵尸,都要剁头,可是这些家伙皮肤与骨头特别硬,如果威力小点的枪,连子弹都穿不透。
道格拉斯的名声很显然在北美非常横行,知道他的人对他都是敬畏有加,整个狂狮团队都美人再敢靠近他。\|顶\|点\|小\|说\|2|3|u|s||c|c|
不过在扁小阙与董思霄面前,道格拉斯倒没有摆什么谱,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两人没有一个比他弱。
而且他们是兄弟,是肝胆相照的兄弟。
等到报信的走了之后,扁小阙走进了密林。他需要寻找几味草药,研制一种歹毒的解毒丸药。
第五代的僵尸毒素,更偏向于生化病毒,这种毒素主要以发展迅速为主,并没有多么复杂。
而他们主要支撑整个身体的,是他们脑部的神经体统非常完善,残魂以残缺的方式被固定在脑子里,茁壮的生长着。
想要杀了他们,就比如炸散他们的残魂。所以就必须要炸掉整个脑袋,让他们无法继续给已经死了的身体下发命令。
它们大多是以血液传播,僵尸体表与体内含有大量的僵尸尸毒,受伤的人只要被碰即,有很大的几率被感染。
至于被僵尸咬了之后,在僵尸的唾液与牙齿中,都含有大量的尸毒,尸毒跟随血液进入体内,发展最为速度。
你的血液传播的越快,他的尸毒就扩散的越快。等你血液回流到心脏,再传遍全身之后,你也就完全变成了僵尸。
而在尸毒攻心的时候,人一般就已经挺不住去了。只是那时候死了的人,会在接下来尸毒的毒发后,又意外的醒来。
于是,僵尸开始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