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马脚(第1 / 3页)
“没啥说的,都听你的,现在我们要团结起来才能活着回去。”葫芦跟风道。
“好,那我也不瞒各位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往那个方向走。”说着,我朝南一指。
“我晕死,我们本来不就是朝这个方向前进的吗?”其他人问。
“是的,因为我现在确实也没别的办法,老马,你力气大,你先背一段儿刘芸。”老马应声而去。
“出发!”我大吼一嗓子。
这一夜算是平安的揭过了,伴随着清晨的微光,大家一个接一个的起来了。看来昨晚鹏哥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睡觉都算踏实,只是夜寒难耐,终究不如在家。
我只是简单眯了一会儿,睡不着,或者还是担心有其他什么情况,赫莎的消失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有理由相信她应该还在这附近,毕竟当初艾达林交给她的任务,她不可能不去执行。
葫芦凑身儿过来说:“叶飞,咱们往哪儿走?”
我想了一下,叫过来鹏哥简单商量了一下,然后又聚集大伙儿,说:“咱们都不是外人,我也不说见外话了。之前是我把你们叫过来的,我也没别的想法,就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拉同志们一把,谁知道机会变陷阱,倒把你们给坑了。”
“别说这见外话,咱们之前都说清楚了,你也是受害者。”大伙儿经过昨晚的事情以后,觉得我还是很靠得住的一人。
“吼吼~~~”大伙儿发出了亢奋的声音。
戈壁的路相对于沙漠来讲其实好走一些,毕竟脚下是硬的,不是那种一脚深一脚浅的感觉。说白了,用力比较均匀,省的还的分心去注意脚下是否平衡。大伙儿路上不少言笑,娜布其用一件衣服简单弄了个遮阳架,放在刘芸身上。
我跟鹏哥走在最前面,问:“鹏哥,你知道昨天那具尸体是什么时候的人吗?”
鹏哥想了想说:“我感觉应该是宋朝时期吧,看装束像蒙古人。”
“但是还是有些话要说,咱们现在遭遇的情况不一样了,刘芸现在的身体状况不明,我们不能丢下她不管,可是带着她走一样很危险。所以我跟鹏哥商量去找艾达林,她和勘察队应该有办法救刘芸。所以想跟大伙商量下,看有什么意见没。”我大声的说。
众人沉默了,其实每个人想的都是尽早出去,但是此时此刻,谁也不好意思先张嘴。
猫儿觉得气氛不太好,当即就说:“先救刘芸最重要,毕竟人是我找来的,还是那句话,我得负责。”
娜布其也跟着说:“我们是好朋友,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
“现在无论如何都是四比三的投票了,你们三个人怎么样?”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