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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档案(第3、4季) 第51节(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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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你这小年轻穿得挺时髦的,咋一点素质都没有?”

“当妈的都这么没教养,能教育好孩子?”

“我管我家孩子,你们瞎吵吵什么……”

“这个嘛……”王昆咂巴了下嘴说,“队里认为,可能当时有人经过把他吓跑了,没来得及盖回井盖。”

“可是你们走访了两个多月,差不多与整个红星巷所有潜在目击者都谈过话了,却并未发现有这样的目击者,不是吗?”杜英雄反驳道。

“那倒是,”王昆使劲点着头说,“本来这块人流其实挺多,当天晚上雨下得太大,街上没什么人,不然凶手绝不会这么轻易得手。那你的意思是?”

“也许他就是要暴露尸体,他想向世人展示被害人狼狈不堪的死状。”杜英雄眉峰轻蹙,怔了一会儿,若有所思道,“如果这真是一个犯罪标记式的动作,常安就有希望了。”

“什么?什么叫标记式的动作?靠它能推翻队里的结论?”王昆显然对这一名词很陌生,连忙追问道。

转眼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凤山县城撤县设市,红星机械厂兼并搬迁,整个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红星巷却因种种历史遗留问题,始终未能得以拆迁改造,在咫尺之遥的高楼大厦的包围和映衬下,越发显得像个贫民窟。

走在巷陌中,杜英雄既熟悉又陌生。

四处都是污秽不堪的感觉,空气中飘散着下水道的馊味,当年红红火火的小楼也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墙体上遍布各式各样的野广告,显得尤为斑驳。各种违章搭建,占据着街道两侧,街巷更加狭窄、杂乱。大多数原来的住户都已搬走,剩下的要么上了岁数,要么便是实在买不起房子的,有那么几个人杜英雄虽然叫不出名字,但还是会觉得眼熟,而更多的是一张张外来谋生租住的陌生面孔。

杜英雄本打算先去探望常爷,不过王昆说这会儿常爷应该还在外面做买卖,二人就即刻进入此行正题——通过实地犯罪模拟,尝试找出先前被遗漏的线索。

案发地点是红星巷北街一条南北走向的巷子,犯罪嫌疑人常安住在这条巷子东侧接近巷口的一栋三层筒子楼中,被害人赵小兰租住的房子,则还要往巷子深处走六七十米。

“算了,先不说这个,咱们找常爷去吧。”杜英雄迟疑一下,转移了话题。只是初步的一个倾向,还有待综合整个案情去考量,他不想现在就给王昆无谓的希望。

阳光幼儿园是临河街道最大的一家私立幼儿园。每到放学时间,大门口的人行道上便聚集一些摆地摊的大爷大妈,城管来治理多次,也没起到多大作用。而其中年龄最大的就属常爷了,他头发已经全白了,身子比以前更单薄,背也佝偻了,整个人似乎比杜英雄印象里的缩小了一圈。

此时,常爷忙得不可开交,身边围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家伙,常爷用那双布满老茧的手,颤颤巍巍地卷着一串串棉花糖,虽满脸笑意,但眉眼间还是掩饰不住地透出一股萎靡和疲态。杜英雄坐在街对面的车里看着,心里不禁一阵酸楚,正欲下车过去打招呼,却突然听到人群中传出一阵吵嚷……

“吃、吃、吃死你得了!有什么好吃的?脏死了,你没看那老头儿穿得脏兮兮的,手也黑黢黢的,那糖你也敢吃?吃了保准你拉肚子,听见没……喏,老头儿,赶紧把你那破玩意儿拿回去……”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是你家孩子非嚷着要吃棉花糖,你不给买,人家大爷好心送孩子一串,你不领情倒也罢了,凭啥冲大爷大呼小叫,还把棉花糖扔地上?”

卷宗资料显示:第一作案现场位于常安家南侧十来米远的地方,凶手在这个方位从背后对被害人进行了绞杀,随即将被害人拖行20多米,至北巷口一处马葫芦井边上,挪开井盖,将被害人抛入井下,之后仓皇逃离现场。大体上,凶手的作案情形就是这样,过程并不复杂,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但其中还是有值得深究的地方——凶手“弃尸于井下”的举动,所映射的是怎样一个心理状态?

此时,杜英雄和王昆蹲在巷口的马葫芦井边,再度将井盖挪开,冲井里打量。这是一个取暖井,深度在3米左右,越往下越宽,井下部位是四四方方的,长宽都在两米左右,里面有一些垃圾和污水,墙体上砌着扶手,可以上下攀爬。

“你觉得凶手干吗要把尸体扔到井下?”杜英雄抬头看向远处,目视拖行轨迹问道。

“这有什么可纠结的?”王昆满不在乎地说,“当然是想掩藏尸体呗!”

“也就是说,凶手最终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拖延时间,增大警方办案难度,从而降低自身被抓捕的风险,对吗?”杜英雄话锋一转,“这只是正常思维的一个判断,如果从风险评估的角度来看,凶手拖行被害人的过程显然更具风险性,而且巷口处视野开阔,也加大了被目击的风险,更何况,凶手弃尸后并未将井盖挪回原处,根本达不到所谓的掩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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