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胜诉!因果报应(第2 / 11页)
“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养通房和妾室吗?卢高……你……你……”吴秀梅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泪水吧嗒吧嗒往下掉,她真悔啊,早知这是条没心没肺的白眼狼,当初就不该救他!搭上自己的一辈子不说,还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高讼师声线一冷,看向卢高道:“除七出外,律令中也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指的是妻子无娘家可归、曾为家翁姑服丧三年、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只要妻子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她便休不得!卢高,吴秀梅三条都符合了,你不能休掉吴秀梅!”
余斌神色不变,唇角依旧挂着温润的笑:“吴秀梅的娘家人辞世以及卢高的父母辞世都发生在卢高写完休书之后。至于第三条,丈夫娶妻时贫贱而后来富贵,这就更不能成立了。六年前的卢高还没跻身官场,与富贵二字根本扯不上关系!”
高讼师看了吴秀梅一眼,见她眸光暗淡,无声垂泪,心知那封所谓的休书到达手中时,她父母与卢高的父母依然健在,她算是白给公婆服了三年丧。不,那不是休书,是一封死亡通知书!却被余斌巧舌如簧地歪曲成了休书!可恨,竟没有法子驳倒他!
吴秀梅眼眶一热,泪珠子掉了下来:“我……我烧掉了……”
“你烧掉了?”余斌神色一肃,咄咄逼人道,“为什么烧掉?是不是觉得只要把它烧掉便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
“不是的……我……”吴秀梅词穷,不知该如何作答,嗫嚅了半响,抽泣道,“我是太伤心了,所以烧掉的。”
余斌眸光犀利地看着她:“这么说,你承认自己烧过休书了!”
高讼师拱了拱手:“反对!余讼师在问上句话时只用了‘它’,并未指明‘它’就是休书,他误导吴秀梅!”
余斌却转而看向卢高:“十六年前,你曾经寄过一个包袱给吴秀梅,其中有一百两银子和一封信,那封信是什么内容?”
卢高斩钉截铁道:“休书!”
吴妈妈的眸光一颤:“你撒谎!明明是你同窗写给我的说你被恶霸打死的信件!”
卢高不耐烦地捶了捶拳头:“我白字黑字写得很清楚啊,我要休了你!但我又怕你一时想不开,就暂时先让孩子陪你生活。我想着等孩子大了,再接他们来京城。那一百两银子,是给儿子的赡养费呀!在建阳那种地方,一百两银子够吃一二十年了!”
一个普通农户的生活开销,一月不到五百文,一百两银子的确算得上一个天文数字了。如果那笔银子真的是卢高给卢有志和卢永富的赡养费,卢高抛弃妻子的罪名就无法成立了。而再加上休书,他娶陈娇便也不算停妻再娶。
廖子承正色道:“反对有效。”
这是什么破规矩?他打了那么多场官司可从没碰到过能对双方的问题提出反对意见的。余斌微微一笑:“我收回刚刚的问题。吴秀梅,你毁灭了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吴秀梅,不是卢高没写,而是你把它毁了!他堂堂正正地写休书,你却偷偷摸摸地烧掉它!这不是卢高的错,不应该由他来承担罪责!”
毁灭重要物证,无论有心还是无心,都对吴秀梅非常不利。因为是她毁掉的,所以她的供词的说服力大减。原本握着婚书,掌控着必胜优势的她陡然急转而下,被逼入了一个无法冲破的死角。
高讼师只觉仿佛有血气上涌,头脑闷闷作痛,他绞尽脑汁,努力寻求着哪怕一个微乎其微的突破的。半响后,灵光一闪,他看向卢高道:“《北齐律令》曰,‘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统称七出’。卢高,不知吴秀梅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竟被你狠心休弃?”
卢高义正言辞道:“妒!我与她夫妻五年,她从不许我跟别的女子说话,也从不许我纳妾室通房。此等行为,不是妒,又是什么?”
偏偏,吴秀梅的小姑子已经辞世,想要找她前来对峙根本不可能。
唯一的人证没了,能依靠的只有……物证!
可……物证也被吴秀梅给烧掉了!
高讼师的脑袋猛的一痛,这才意识到余斌的厉害,一个无懈可击的局面,生生被他找到了那么多切入点,还切得又狠、又准、又叫人无法推翻!
余斌满含自信地一笑,又问吴秀梅:“现在,请你出示卢高写给你的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