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哥儿种田记 第213节(第1 / 5页)
现如今全球都在学大秦官话,没条件请老师的就上网自学,尤其是想要来大秦留学的,那就得提前好几年开始学。
这种趋势已经过了好些年,大秦这边倒是也有给留学生开的基础语言课程,不过基本都是摆设,只有几位偏远的小国,普通话说得跟方言似的才会去技术语言课程学学,基本也就两三个月就行了。
“是这样。”柳爻卿笑道。
很快上了菜,还有一瓶五十年的红酒。
笋哥儿也喝过红酒,此时拿着高脚杯慢慢的摇晃,随后品尝,再吃一口鹅肝,顿时表情就有些微妙。
笋哥儿迷迷糊糊的,见着柳爻卿实在是太好看,就跟着点了头。
大学门口聚集的人慢慢地散了,门口的保安松了口气。
这是大学新生报道的前几天,柳爻卿和哲子哥来得早,手续什么的早就安排好。笋哥儿今天才来,不过他身份不一般,是南非一个小国最受宠的小儿子,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手续什么的也用不着他去跑,完全闲着。
“这边的鹅肝还不错,你尝尝。”柳爻卿带着笋哥儿来了大学城旁边,靠近别墅区,地方虽然不是市里那种繁华的地方,但却十分低调奢侈的顶级餐厅。
哲子哥冲着服务员招手,点了两份一模一样的。
柳爻卿没看到笋哥儿的表情,扭头跟哲子哥说话,“哲子哥,你看那边有好几个服务员都偷偷看你呢。肯定是觉得你太帅了,都在猜你是不是哪个明星,或者什么大人物。”
“我觉得他们都在看你,谁不知道卿哥儿最好看,哪怕你只是在网上放出去几张照片,却多了很多很多粉丝啊。”哲子哥笑道。
“他们都太肤浅。”柳爻卿笑着摇头。
吃了饭,从餐厅出来,几个人干脆慢慢散步往回走。
大学城建设的很完善,外面没有严格的围墙,但是却有十分漂亮的花树和绿化带,跟城市的绿化很好的区分开来。
“我吃过这个。”笋哥儿还以为是什么稀罕餐厅,鹅肝他是吃过的,他们家也有这样的餐厅。
也很熟练的点了餐,笋哥儿问:“他们都说你是卿哥儿,你也是大一新生吗?”
“恩,我前几天报道的。这是秦少哲,也是我们的同学。”柳爻卿介绍道,“今年留学生好像有不少呢,不过我只遇到你一个。”
“嘿嘿,我看到好几个,他们都得自己跑手续,还有的普通话都说不好,口音很严重,不仔细听都听不懂,跑手续更麻烦了。”笋哥儿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小骄傲,因为他的普通话特别标准。
从出生起,家里就给他请了专门的老师,可以说母语的大秦官话是同时学的,而因为大秦官话更重要,笋哥儿反而要学的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