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第1 / 4页)
林琳总是将自己收拾的很干净,不同于这个时代的审美与从不想当坏学生的着装风格,每每都让林琳一出现在球场,就会吸引很多少年的目光。
只可惜,林琳每次来球场也不过是想要确定一下逃学少年有没有变成入职的小混混罢了。
八月三十日前,林琳将她翻译的第一份稿件交到编辑部后,便找了个双肩包,准备成为一名中学生。
林琳偶尔会看个全场,不过一般时候只会在那里站上十几分钟便会离开。
因为居住在同一栋楼的同一楼层里,林琳与这位南哥倒是碰过几回面。
林琳倒是很自然的与他点点头,然后便该干嘛干嘛。倒是陈浩南有些诧异。
他们这样的老楼,一个楼层最少也是十几二十家的住户。陈浩南以前没关注过自己的邻居,所以也没注意过离他们家几户远的地方住着这么一个奇怪的人。
为什么说奇怪呢?
第二章
说起这个结巴,林琳倒是不担心自己会有结巴这种小毛病。只是被人这么指出来,她倒是真心佩服原主了。
看起来可是一点都没有因此自卑,不但没有,人家吵起架来也是理直气壮的呢。
多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
拎着水果回到家,林琳便将此事放下了。
因为林琳整个人都跟他们有着很强烈的格格不入。
像是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般。
少年人都有好奇心,等到陈浩南用着少年特有的故作不经意打听林琳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她就是那个苏阿婆的孙女。
苏阿婆对原主很好,原主也很乖巧,除了上学以外,都留在家里做学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也因此从不在外面疯玩的原主自是不认识陈浩南这个这一片的孩子头。
等到苏阿婆去逝后,原主没了生活来源,便开始走出去,像苏阿婆一样去菜市场帮人卖菜,可到底年纪小了些,再加上结巴口吃,挣的不多,还累得够呛。最后实在吃不上饭了,便被人忽悠着卖了房子,再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
书柜不小,里面只有几本林琳放在空间里还没有看过的书。歪了歪头,林琳准备有时间去书店再买一些回来。
来到一个时空,一个时代,总要买一些这个时代特有的东西做收藏。
笠日,林琳又出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回来,之后除了每隔两三天去一次菜市场和小超市外,林琳便只在傍晚的时候去足球场那里看一眼那个‘南哥’是不是还在那里踢球。
原主的容貌很漂亮,再加上林琳收拾的精细,每每到了足球场都会特别的引人注意。
绰号山鸡的小少年倒是曾主动上前搭讪过,不过被林琳警告过后,又上前凑的时候被林琳一脚踹出去老远。于是在那之后,就很少有人敢上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