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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第一场,第一次.....(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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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姩大伯的心里,若是个儿子他弟弟也算有后了,可一个丫头,养大了也不过是别人家的。

刘姩的父亲是位军人,在一次追查反动份子的行动中牺牲了。刘姩的母亲是位医生,同样死在了那一次的行动中。

不满周岁的刘姩就住进了大伯家。大伯一家则是名正言顺的接收了刘姩父母留下的家产以及死后殊荣。

刚开始的时候刘姩的大伯一家对刘姩还算不错,只是时间一长,同情心和浮于表面的客套渐渐的消失了。

别人家的孩子长期生活在自己家里,物资匮乏的年代,生活不太富裕的人家天天多张嘴,顿顿多双筷子,谁能乐意呢?

是,刘姩的父母是留下了些财产和一套房子。房产证因为某种因为早就被刘姩父亲的战友改成了刘姩的名字,可那套房子前几年就被政府征用做了红袖子办公处了。

可惜原主的胃从来没满足过,此时哪怕是龙肝凤髓也没办法多吃。

放下筷子,林琳将已经有些放凉的米饭和鸡腿肉放到操作台前,带上一套食品手套,小心的将米饭和鸡腿肉捏成一口大小的饭团。

明天晚上的火车,她要和这一批下乡的知青们一道前往那个书中才存在的地方。

d省安阳县太叔村。

这一回林琳穿的是一本剧情很老套的年代文。

连房租都没有的征用,天晓得会不会再要回来。至少在这些人眼里,怕是要不回来了。

至于说那些财产,一个穷当兵的,再加上一个穷大夫又能有多少财产?更何况俩口子为了买下那套带院子的房子算是将家中多年积蓄花了个七七八八。

国家给的双人份抚恤金虽然不少,可是那钱上却没有写名字。那些抚恤金放在自己兜里的第一天,还能让人记得那不是属于自己的,第二天就是习惯这笔钱在自己兜里。再等两天,那些钱和自己的钱混在一起后也很难让人分辩出谁是谁的了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下去,揣在自己兜里的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他们自己的了。

于是没用多想,他们便觉得这是在用自己的血汗钱养着弟弟家的小丫头片子。

十六岁的刘姩自小被寄养在亲大伯家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大伯家的孩子,因为她跟自己的堂姐和堂弟一样都叫大伯爸爸,大伯母妈妈。

在她看来,自己不是长女,下面又有幼弟,她排行老二,不受宠很正常。时代限制了她的想像力,也因此她从未怀疑过自己不是这个家的孩子。

这个年代带着某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颜色。从六几年开始城市的少年少女们为了缓解国家压力,就要按着国家的要求下乡劳动。

十六岁的刘姩刚刚上高中,但是十八岁的堂姐却已经到了可以下乡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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