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逆袭68薇薇安与救世会(第1 / 4页)
我也就是个嘴巴上的小清新,其实切开了都是妖艳。
也许女冒险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安分,就连安吉丽娜这种号称“温柔端庄”的神职人员都会向往那位不知名的刺客,更别说总是冲杀在第一线的我了。
我享受着与路德维希之间危险却又脆弱的关系,即便是在之后双方的感情趋于稳定之后,得到的乐趣也只增不减。
我儿时的玩伴大多已嫁人生子,选择的丈夫也几乎都是老实稳重的类型,女冒险者们之间倒是流行过一阵子的迷弟男友,然而崇拜仰慕往往是离理解最远的距离,一味的顺从迷恋也会随着时间消逝变得厌烦无趣。
不要脸的自夸一下,身为七勇者之一,我从来不缺条件优异的追随者,只是这些人对我的吸引力还没胜利和修炼大,平淡和稳固对于我这样的疯狂分子来说总是枯燥乏味,只有不断地冒险与战斗才能安抚我那颗躁动的灵魂。
</script>趁路德维希去给自己续订流量包的空档,我们来总结一下:
我那个重男轻女的老爸原来跟魔王早有勾结。
我和路德维希的婚姻属于某个牢不可破的契约的一部分,而这个契约似乎才是一切的根源。
魔族是流亡异界的拉斯拉兹布达拉兹布达拉斯大陆原住民。
我老公穿难民装也很帅。
我从来都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而路德维希呢?他优雅而神秘,忧郁又冷酷,还长了一张我喜欢的不行的脸,但仅仅是这样最终也不过是一段露水姻缘,真正让我痴迷的是他身上的危险性。
路德维希是我永远无法掌控的男人,我也绝对不会去试图掌控他,他就像是□□,泛着美丽却致命的光泽,让我这个上瘾的人明知会死还是忍不住去一饮而尽。
在旁人眼里我大概愚不可及,可我的灵魂却在清醒的走在钢丝上,脚下的万丈深渊里,满足的本能在幸福的打滚,恍恍惚惚的分不清胜利和路德维希哪个更让我痴迷。
我知道这种生活未免太过疯狂,但这又有什么不好?
我老公戴邮差帽也很帅。
我老公怎么能那么帅。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我努力控制着面目表情别太狰狞,久违的危机四伏的感觉让我全身上下每一寸都兴奋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就算嘴上嚷嚷着为什么不能让我当个安静的美女子,还标榜自己是个贤惠的好妻子,但是我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刺激和危险,想想也是,真的想要现世安稳的姑娘谁会跟我一样满世界四处浪还浪到了大陆数一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