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花事(第2 / 4页)
在看惯了阿蝶怎么勾引男人,不管我承不承认,那些东西都对我有影响。
隔壁的红姨也经常会给我讲一些男人的德行,尽管我不喜欢听,但她总是絮絮叨叨地跟我说着那些某某用什么手段勾引了谁,成为了哪个哪个会所的头牌,一晚上多少多少钱。
红姨把这些当成笑谈,并经常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红姨原来是家境不错人家的女儿,读过不少书,是这一片儿少数肚子里有墨水的红姐儿。
年轻的时候为了爱奋不顾身,那个是一个青年才俊,风流儒雅,写的一手好诗好文,可惜拿得出手的才华填不饱肚子,丈母娘也是全力反对这门她所看不看好的婚事,偌大的一个城市的才俊,怎么也不是这样的一个穷小子所能登大雅之堂的。
赵野有些懵,这种话他经常从烟花女子的口中听到,不过他明白烟花柳巷的女子多无真情,无非就是骗你口袋里的钱,你就是让他叫你爸爸都愿意,别说喜欢了。
可是此时他看着我却迷糊了。
那小眼神羞答答的,动作不算娴熟,可以看出拼命在讨好,什么人才会让一个女孩子这么费力去讨好一个男人?
喜欢一个人?
在我身上赵野突然找回了初恋的感觉,尤其是我配上我这张还涉世未深的脸,让他突然就心动了。
各种哭闹之后还是反对,最后还剩一条道儿可选——直接私奔吧。美满的愿望和浪漫的故事,架不住离不开茶米油盐酱醋茶的现实生活,贫贱夫妻百事哀。
争吵,和好,争吵,买醉,和好,争吵,打架,和好,争吵。生活仿佛陷入了一个争吵与和好的怪圈里了。
曾经那么亲密的人,从看星星谈到诗词歌赋到创造生活,这本是一个像所有年轻人所规划好的未来一样,最终以惨淡结局收场。
后来,那个青年才俊遇到了某报的知名女记者,一来二去,和女记者由陌生到熟悉,但是昔日熟悉的人,日渐陌生了。
有一次他喝醉了,回到家又是一顿争吵。待他睡着之后,她默默地帮他脱掉白色衬衫,换上睡衣。
注视到他眼中的光芒之后,我冲他粲然一笑,然后开始扭动着自己的身子。
丁字裤后面有一小块兔毛,胸前只被两块兔毛给遮住,肚脐露了出来,每每一走动一步,无论上面,还是下面都会春光乍泄。
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这件兔女郎的衣服本来还有挺多料的,但是我依照自己的感觉,把它改成了这个样子。
那时候我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一种本能指引着我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