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登场作诗(第2 / 3页)
程元振谄媚笑了笑,扯着喉咙嘶声念道:
“舒晴韶光艳,碧色天新霁,
清风一日斜,落花尽春意。”
程元振嘶着嗓子念完后,还不忘笑容可掬地向李侨示好道:“好词。大王果然是龙跃凤鸣,锦心绣口,果然是才高八斗。”
李侨哈哈大笑,颇有兴趣地瞥了他一眼道:“不错,你这奴才竟也是出口成章。看来东宫的寺伯,的确要比本王的奴才高出一筹。”
“这女人……”谢云眨眨眼睛,却是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远远看到辛景凑眼中那近可杀人的目光后,谢云看风使船,迅速回到自己的席位上。
辛景凑退下后,一位紫袍男子霍然起身,却是马球输给谢云的那位宜都王李侨。
李侨昂然走到场中,环顾众人拱手道,“诸位,小王也偶得一作,且请诸位斧正。”
宜都王李侨的身份自非臣子可比,众人纷纷起身拱手还礼。广平王李俶虽是今日宴会东主,却也长身作揖道:“王兄若有佳作,李俶洗耳恭听。”
李侨与李俶、李倓兄弟的关系一向貌和神离,他瞥了李俶一眼,却是独自走到书案旁。
杨錡不由笑道,“宜都王年少多才,果不愧凤子龙孙。简单一个春题,也能作出此等柔腻唯美的诗作来。我看即便是曹子建、萧子显也不过如此。”
曹子建便是曹植,萧子显则是齐高帝萧道成的孙子。
曹植才高八斗,萧子显则是《南齐书》的作者,两人都是一代文宗。杨錡将李侨与这两人相比,不过是官面上的过誉之辞。可满堂宾客因为李侨的身份,却因此大拍马屁。一时间阿谀奉承之声不断,有识者摇了摇头,都是不以为然。
谢云微微抿了抿嘴,对这种场面大感恶心。平白来说,李侨的诗作说不上差,却也说不上多好。这首诗的水平与杜鸿渐那首大致处于伯仲之间,都是平平淡淡的庸作。只不过李侨是皇孙,所以众人只能面从心违,为他送去一番热气腾腾的马屁。
“程元振——”李侨大袖一挥,冷笑道:“你亲自来为孤研墨。”
见程元振面带犹豫,李侨皮笑肉不笑道:“不错!本王忘了你是东宫的谒者,不是本王的奴才。看来我的确使唤你不动!”
李俶嘴唇紧紧的抿著,脸色微微一沉,摆了摆手道:“即是王兄要求……程元振,你还不快快为宜都王研墨。”
程元振长长叹息一口气,夹在这些皇孙郡王之间,真是两边都难做人。
李侨大笔一挥,在已经铺好的皮纸上铺洒点墨,然后好整以暇地递给程元振道:“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