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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六条章程(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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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仗势欺人以及报私仇。

5.

不得见**女。

6.

不得落草为寇,占山为王。人数基本上就固定在目前的标准上,不能够无限制的扩充队伍的人数,不能攻取县城、州城。

第三十章 六条章程

漫步在休年假,咳咳咳咳……好吧,漫步的年假已经休过了,说瞎话不是个好孩子。自从中秋以后,漫步的点击江河日下,从原来的日点击一万四掉到了上周的两千。555555……网站的推荐也由于漫步上个月的断更而停止了,他可不管俺因为啥……惊喜的发现,这一周的日点击又开始回升,所以俺决定爆发一小下下,以报答各位!

李恪见她如此说,也就不客气的应了下来。稍作思考后,列出了几条今后必须遵守的规定:

1.

不得滥杀无辜。即便是罪大恶极之辈,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家人都是该死之辈。家中的儿童、老人、女人以及仆从下人,除非可以证明却是做出过重大的伤天害理的事情,不得杀害。

2.

不得肆意抢劫。不是所有的地主乡绅都是罪大恶极之辈,所以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对所有的地主乡绅的家都进行抢劫,要加以区分。

3.

不得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进行抢劫。抢劫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个遭遇洪灾的灾民,不得以任何借口为自己谋取私利。抢劫所得除去留下必要的口粮以外,其余的粮食以及财物,必须公开的发放给当地的受灾百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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