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书斋(第2 / 3页)
不是自己见识少,实在是这人太好看!
那份白净。就是女子都少有的吧!
不自觉地抬手摸了一下额心的疤痕。这些年已经很浅淡了。但那一处与周围皮肤的些微色差,总是让韶韵自己不自在。
何玉莲回头跟韶韵说话,走路不小心撞到了人,捂着头准备发难的眼在看到那人的模样时顿了顿,再张口,掉人一地鸡皮疙瘩。
“公子,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清脆的嗓音参杂了矫揉造作的后果是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反而丢了先前的明快悦耳。
韶韵抬头看了看,目光也不由得再收回后又睃了一眼,确实长得不错啊!
白衣翩翩,鬓边的两缕黑发特意留在身前,长发束冠,披散在颈后的那些也是整齐自然的,一张俊秀得让人一见红了脸的白净面容,“面如冠玉”那词放到这里形容准没错!一白遮三丑,何况他又不丑!
韶韵接过书来大概翻看了一下,章回体的,每回末都有一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之类的结束语,整本也不太长,十几回就结尾了,貌似是个欢乐结尾,有“某人携妻子泛舟归去”的语句。
算是长篇小说?
“怎么样,讲的什么故事?”何玉莲迫不及待地问。
韶韵说:“我还没细看,等看过了一定给你讲。”
这样保证的时候,韶韵余光瞥了老板一眼,见他含笑听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琢磨着,莫非平民的女子不太计较什么歪了性情的?所以对这些话本故事并不禁?
薄唇微微含笑,翘起来的那几分弧度带着些小邪魅,细长的眼一笑愈发细长,狐狸一样勾人的光从那眼中闪出… …
哎呀呀,真是少见这么好看的人!
生活不是写小说,没有哪个男的一出场就是惊天地泣鬼神的英俊潇洒英武不凡,韶韵长这么大见过的男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可真正好看的好似也就那个截囚杀人的少年,那阳光灿烂的样子,说是阳光少年半点儿不打折扣。
可惜当时光顾着怕了,却是没怎么看,隔了五年,再想起来的时候只记得好看,记得那日阳光打在他脸上的光晕,竟是记不清那人的模样了。
而这人… …再看何玉莲微微垂首,留下那一段雪白的脖颈粉红的耳廓让人遐思满满的样子… …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若是那样倒好,她也不用藏藏掖掖的,怕人发现自己抄的是这样的“书”了。
把《闲听风月》搁到自己随身的布包里,蓝布包是个双层包,用的布料比较硬,有些帆布包的感觉,用来放东西最好不过。
何玉莲身上也背着一个这样的包,粉色的。不用说,这是学了韶韵的,只她自己做的,上面的针线一看比韶韵的好看许多,花花草草,她倒是不怕繁琐的,一个包上繁花似锦。倒是韶韵这个原创的,只简单在右下角的位置上绣了一株兰草和一只蝴蝶,草是银白色的,蝴蝶也是白色微微带粉的,很是单一清雅的感觉。
“你可要快些看啊,我还等着听故事呐!”何玉莲催促了一句,跟大伯道了别,拉着韶韵走出去。
“哎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