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探(第2 / 3页)
更何况,这也是为了她好不是?她自己识字,懂得多,若是真的配了个不通文墨的。岂不是冤枉了她一肚子的才学?若是配个懂文墨的穷书生。人家不做官的时候也就罢了。做了官,嫌贫爱富可不是独独对女子说的,这世上抛妻弃子的多是那等追求富贵的有点儿才学的书生,若是真找了那样的人。眼下看着好,将来可是要生仇的。
也不是不想找个有钱的让她当个正妻,问题是那些有钱的哪里看得上他们这样的人家… …
天香是真心为韶韵想过,所以也是真心地发愁,若去掉有钱与否这一条,去掉有才与否这一条,找个人家也不是很难,但没钱的日子总是不好过。
她自己吃了苦,总也不想让别人也吃苦的。她自己念着那曾经的富贵,总也想让正年轻也正有本钱的韶韵也享受那般富贵的,一人得道鸡犬飞升,自家也能跟着得些好处不是?
只这些,她虽动了念头。却不能从自己的口说出去的,拐着弯儿地道:“我何尝不想给她找那样的好人家,只那样的人家多是有了正头妻子的,咱们这样的身份地位,却是攀不上。一想起来,真是愁死人啊!”
对韶韵,天香没有薄待的意思,但这婚姻大事上,她一方面想要找个性子绵软的女婿,这样将来养老有靠,一方面又想找个能干有钱、有权有势的,哪怕是给人家当个妾… …
贫贱夫妻百事哀,韶志家中生活也就在温饱线上徘徊,好看的衣服首饰都买不起,天香最初是急于想要脱离烟雨楼,逮着这么一个对自己不错的男人就将就着过了。
原以为能够安安心心过日子,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只拿心里头… …在对着镜子中那张日渐衰老的容颜时,也会想,若是当初自己在当小妾的时候如何如何,如今会不会在那后宅之中过得很好呢?
那时候穿的衣服,戴的首饰,抹的胭脂,可都是现在没法比的,若是她没有蠢笨得去挑衅正室,是不是也能够跟其他的妾室一样过得很好呢?享受着华衣美服,享受着珍馐佳肴,天气好的时候赏花弄草,天气不好的时候坐观风雨,老爷来的时候伺候着,老爷不来的时候关上门过自己的清闲日子… …
这样的想象总会在最后化为一声叹息,悔不当初,人生哪里有后悔药可以吃的呢?
韶志回过心思想着天香这句话,还没琢磨透了,又听天香道:“你说的那一条我却是不同意,那年岁却是要大一些才好,一来年龄大的老成些,不至于今儿喜欢明儿厌了;二来年龄大也会疼人,女儿家嫁人,若能多得些男人的疼惜总是好的;三来,咱们韵儿性子稳,若是与个毛头小伙子在一起,那才真是说不上话呐;四来,女儿家容易老,男子又素来是贪新不念旧的,找个大一些的,总比找个年轻的等到自己青春不再了,对方再恋上新人的好;五来,… …”
“怎么还有?你这一条条的,倒是理由多。”韶志讶然挑眉,却是没想到天香竟然把这个问题想了这么多,心里一暖,亲了她一口,“还说男人素来贪新不念旧,我不就是念着你的么?”
天香推开他的脸,嗔了他一眼,“等我说完的,这第五么,年龄大些的不说事业有成,也是在家里能够说上话了,不至于让咱们韵儿嫁过去了受人钳制,婆媳之间最容易出问题,若那丈夫再说不上话,可不是让媳妇受委屈么?”
毕竟过过那样的日子,知道富贵是怎样的,想要忘却总是不容易。
想想韶韵的样貌,乌发柔顺,杏眼水润,白皙柔滑的肌肤哪里像是贫民家的孩子?这也还罢了,若长得一副好相貌却是一身村土气也不至于让天香生了心思,偏那孩子,一举一动自有一种章法气度,有种说不出来的引人味道,总让人觉得生在这样的人家是错待了她。漂亮的花哪里有扔在烂泥里的道理?
只她那双眼又沉静又清澈,便把多少人都比下去了,说是美人一点儿也不夸张,那如月皎皎的清辉流动起来宛若山间夜下潺潺而过的溪水,只那份光华多被她自己遮掩了去,像是天生知道美貌也容易生祸似的。
看着便温顺的性子中多了沉静。若是在那大户人家的宅院之中,是不是会生活得很好呢?若是,她自己享受了那般富贵,自己这父母的也不会被亏待了去。
不是嫌贫爱富,而是那富人家真是拔下一根毫毛也比自己腰粗,他们随意赏下的却是自己花上一年半载也挣不来的,怎能不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