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除灵】乐乐的背后(三)(第1 / 4页)
“乐乐,爸爸给你说一件事情,爸爸要出远门了,要去挣大钱,回来给乐乐买好吃的好不好?”
“爸爸!你要出远门了?可是乐乐不想让你走。”
“好孩子,爸爸以后去广州,当了大老板就立刻接你去,咱们再也不住这间破屋子了,搬进城里住去。”
昏暗的光线折射出一张皮包骨的脸颊。那男子身材消瘦,不高,大约一米七,留着三七分的头发。贫困让这个男人在家庭里面没有地位,嫁进农村的姑娘更是看不起这样没有骨气赚钱的男人。
男子站了起来,摸了摸乐乐嫩嫩的秀发,“爸爸走了,爸爸会回来看你的。”
咱们书接上回。
深深回忆中……
马家坡一九九七年达到了最鼎盛的时期,那时这里已经聚集了近千户,上万人口。
而在此之前,也就是九十年代初,马家坡只是一座默默无闻的小偏村。那个年代粮食匮乏,又因为交通不便,这里经常闹饥荒,为了活命,村里的夫妇们相互换孩子,吃亲骨肉的事件常有发生。
乐乐一家也是穷到要换孩子吃人的地步了。乐乐的父亲不愿意看着孩子受苦,于是,那天他痛下决心,要冲出大山,打工挣钱。
“不要爸爸!您别出去了,乐乐再也不淘气了,乐乐不想要吃的了,乐乐会拦着妈妈打你的,乐乐……”
“不,乐乐,爸爸天生不是种庄稼的命,爸爸要走出去,走出这座大山!”
乐乐大哭了起来,然而却无法留住那个男人的脚步,直至黑影消失在乐乐的视野当中。
乐乐的爸爸走了,留下了乐乐和乐乐的母亲,生活和日子开始巨变。乐乐的母亲无法忍受这种贫困的日子,准备搬出去,到隔壁的小镇去居住。
九六年的春天,乾县政府开始拨钱,划地,推出照顾留守儿童的优惠政策。乐乐的母亲获得了在小镇上的一间二层小楼,乐乐和乐乐的母亲利用这套房子开了一家小卖部,他们的生活开始好转。
这一去,就引起了一阵骚动,不到两个月,村内的年轻劳力纷纷出走。本就饥寒交迫的村庄变得更加凄惨,雪上加霜。
离别的那天,乐乐被叫道了堂屋内。
“乐乐,过来,乐乐!”
“爸爸!”
乐乐露出开心的笑容扑进他爸爸的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