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纽约(1)(第3 / 3页)
这下明白了,约翰逊点点头,又伸手把剧本拿过来,抢着说道:“我知道,这会儿我不会再看了,等晚上到酒店中再看。”
“这几天到我家休息吧?林赛很久没见你了,一定有很多话想和你说。”
林赛是普林茨的妻子,他们三个人都是西北大学毕业的,在学校的时候,既是同学,又是校剧团的同事,有着数层关系,私交极好,普林茨和约翰逊还是对方婚礼上的伴郎。因此,每一次到对方所在的城市去,都是住到家中的。
约翰逊食不知味的用过午饭,坐进汽车中,扣上安全带,第一时间拿出了剧本,普林茨笑着摇摇头,发动了汽车,向SC区驶去。
约翰逊根本没注意,这会儿普林茨就是把汽车直接开进地狱,他也顾不得了。他的精神完全投注到手中的文稿上,他从来没有想过,居然有人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文字、这样的结构来写作一部舞台剧,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天知道,他当年在西北大学的时候,也是校剧团的一员,也曾经在老师的帮助指导下,编排过几部面对全校演出的舞台剧,他对于舞台剧和表演艺术的喜爱,也是在那时候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为什么?”
“我担心你会失态。”
“我……”约翰逊又有要大叫的冲动了,左右看看,压低音量:“我刚才的样子还不够失态吗?”
普林茨噗嗤一笑:“约翰,这部作品的魅力,远比你认为可以给你带来的冲击更大,你知道吗?奥尔森?奥斯卡在第一次看到完整的剧本之后,在自己的化妆间中,哭了整整半个小时!”
“为什么?”
不但是在舞台上表演,他们编演的舞台剧,也是大家一起动脑动笔,令其骨肉丰盈、性格突出、情感激荡的,但回头看看,那些作品,实在太过刻意了,故事的台词,也是充满了匠气,至于剧本中的人物冲突,则更加充满了无聊的噱头感,完全是为了冲突而冲突,就如同一个玩笑说的那样‘你姓什么?我姓史密斯,为什么姓史密斯?’然后就因为这样的原因,两个人结仇结怨,引发了后面的故事情节。
和那些舞台剧相比,《麦克白》无论故事、人物、冲突,还是悲剧性,都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作品,双方根本没有可比性!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约翰逊苦笑起来,这会儿他才发现,自己的脸颊上一片湿润,竟是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了!“天啊,怎么……?”
普林茨把汽车停稳,笑着点点头,“相信我,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
“因为她没有能够得到演出这部舞台剧的机会。”
约翰逊更疑惑了,奥尔森?奥斯卡是韦伯公司的台柱子之一,三次获得舞台剧最高奖托尼奖,按照他的认知,她是麦克白夫人的不二人选,怎么会没有出演的机会?难道还有人比她更好?“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韦伯公司没有拿下这部作品的合同。”
“啊。”约翰逊这下明白了,也难怪,韦伯公司没有拿到合同,当然轮不到奥尔森?奥斯卡上场表演了。“那……”
“是安德鲁公司,通过某些我们不知道的渠道和手段,拿到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