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江湖杂耍,以牙还牙(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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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了死,都无法瞑目!
这才化作阴魂,被度人经收了去。
看完这些走马灯后,余琛只感觉心头发闷。
——他自认也不是什么手头干净的本分老百姓,死在他手里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杀人时也不缺痛苦地折磨拷问。
但要为了钱财,要他去如此迫害一个本就凄苦的乞丐娃娃,他无论如何都是做不到的。
某天,杂耍儿出了客栈的门,去买酒肉。
瘦猴儿终于抓着机会,跑出客栈去!
但好巧不巧,正好撞上回来的杂耍儿。
后者看出他还有反骨,带到城南某个偏僻角落,一顿毒打!
最后,打死了去。
这瘦猴儿走马灯里的杂耍儿,简直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叹了一声,余琛摇了摇头,好似在对黄泉河畔的鬼魂说话。
“这活儿,接了。”
说罢,他站起身来,迈步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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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被披上狗皮,到最后被活活打死,近半年的光阴里,瘦猴儿都无比痛苦。
那药膏和狗血腐蚀了他的皮肤,狗皮又不透气,又闷又热,烂肉混杂着汗凝在一起,简直是人间酷刑。
但那狗皮粘在他的皮肤上,撕又撕不掉,磨也磨不破,就只能这般忍受着,生不如死。
在这个过程里,这个十来岁的娃不明白,这啥自个儿要遭这种罪?
对那泯灭人性的杂耍儿,他那是又怕又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