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待客之道(第2 / 5页)
还不带众人反应过来,她身形一虚,就不见了。
殿下的命令,由数十位传令兵口述着,一句一句地传进了人们的耳朵里。
简·艾利克斯,正一脚踩在马镫里,上下翻飞地演示着镫里藏身的技术。她的身手,向来是轻盈敏捷的,此刻马速并不快,她的动作也刻意放慢了些,倒显得有几分意态风流,潇洒自如。
“腰上要吃力,对,身子再压低些,不要紧张,要跟马的脚步起伏一致,对……”
地行龙军团中,有几位军官,恰好是那天海兽围城时被她匆匆报信而留了一条小命的,因此跟她也熟悉,前几日闲来无聊,狮鹫军团提出与兄弟几个要切磋切磋,本来双方实力相当,偏偏那骑着狮鹫的几个小伙,生了一张俊朗漂亮的脸,动作还繁复花哨,竟博了个满堂彩。
其实,地行龙骑士本就是重骑,在战争中最关键的,就是重量与速度,不管面对什么敌人,都只管冲锋、碾压、劈杀,如果论机巧,又哪里比得过飞在天上、比得就是灵巧迅捷的狮鹫军团?
那时,萨米尔草原,曾经有一个绰号,名叫“半部大陆战争史的故乡”。
然而,太过美丽的地方,最终,还是招来了毁灭,众神的战役中,海神与太阳之神,在这里交手。
他们的打斗,毁去了草原,毁去了河流,毁去无数生灵,只留下一片废墟。
惨胜的太阳之神,不得不回到了父亲的身旁养伤。
而惜败的海神,再未眷顾这个地方。
不过,军中本来就最重荣耀,几大军团平日里就颇多矛盾,偏偏那些狮鹫骑士又有些得意洋洋、瞧不起人的模样,自然让人平白多了好些不忿。
那一日,诗人恰好与一位军官聊天,听说了这事,竟将这事情大包大揽了下来!
“对……好!漂亮!你看,这样一来,敌军根本瞧不见你的身影,若是对方突施冷箭,非但轻松躲过,还可用以惑敌……”
“而且……这里还暗藏一招……借你兵刃一用……”
诗人接过精钢制成的大剑,掂了掂,右手一挽,画出一个漂亮的剑花。
萨米尔草原,自此,变成了沙漠。
“再走半小时,日落之前,就地扎营。”
“侦查一连,派个人去问问那些跟在后面的眼睛,最近的水源在哪。”
“明天就要出西纽国境,今晚都早点休息。”
“大家放心,今天肯定能饱餐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