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波仑之战(改)(第1 / 3页)
地龙很强大,可是一个再强壮的壮汉他在水中也搏斗也很难赢得牙齿尖锐的鲨鱼,除非他深谙水性。
现在,这些不服水土的地龙骑士们并没有多少能够靠近誓言勇士的战斗系列。
坦白而言,这里更适合森林猎手们的生存。虽然波伦没有北方寒冷,虽然这里的气候潮湿能够让弓弦变得无力,可是地龙骑士那低矮的个头在杀戮的阵列中,却是多么好的活靶子。
泥泞的地面使得地龙的爆发变成了极为缓慢的挪动,因为距离够近,森林猎人的手指甚至能算出吊射的差距。而风翼氏族的蜥蜴人也是好死不活的挡住了地龙骑士一往无前的冲势。
这是一场很轻松的射兔子比赛,也是一场凶狠的自相残杀,就像是春日无粮之时,森林中小孩最长爱干的事情,把地龙当作兔子。
地龙骑士的强大无庸置疑,且不谈这些兽人们独特的战技,他们的坐下的地龙在沙漠中也是让旅人最为头疼的生物,没有之一。
名为龙却连亚龙也不算的种群,喜好群居,并且习惯性的耐渴耐饥。
和蜥蜴一样拥有着可怕且丑陋的外表,却没有任何学者在哪本书上对他们进行过详细调查研究。学者并非胆小之辈,他们热爱未知,然而直到如今都未曾有地龙的图册,那只能说明勇敢的先行者早已葬身沙漠。。
这些野兽起源于哪,是否属于沙漠的土著生物。他们被冠以龙之名,又有何意义?或许仅仅只是因为某位吟游诗人的随口传唱的谣言变为真实吗。
然而说了这么多最后大家都知道地龙最终归属于暴掠氏族,或许是因为他们拥有着共同的残忍的基因或许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兔子很狡猾,地龙也不差,他们身子同样矫健,可是他们仍然改变不了畜生的本质,就像兔子喜欢用脑袋去撞树,而不是用脑袋思考。
这是纯粹本性,可惜混乱终究伴随着灭亡,脑袋中箭的骑手滚入了死亡的战阵中。死去主人的地龙也是开始无比暴躁撕咬着自己的同伙,他们饿了太久了,也失控了太早了。
萨满的远古契约,深藏在地底深处的黑暗魔法,深渊中的恶魔的交易。
太多的传闻了,自从中部平原被这些野兽给吞噬殆尽。这些地龙骑士数量稀少,在暴掠氏族中也仅仅只有三白头。
可是他们的战名,却让暴掠氏族一跃成为人类最为头疼的氏族之一。
毕竟即使再骁勇的战马在这些地龙面前都是畏惧着裹足不前,更何况每当战争前夜,兽人骑士们必定会刻意减少食物,以使得这些可怜的沙漠野兽能变得更加暴虐和凶残。
然后地龙,他只热爱杀戮,而不分敌我。这种情况在西线也是一件很令人的头痛的事情。所以伊姆什常常将这个氏族的战争武器当作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