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客场(第2 / 5页)
霹雳门——以制造极其厉害的炸药、暗器而称霸江南,在灵月看来那是相当有钱的门派了!
曲熙然心知自己的斤两,也不推却,斯斯文文地啃咬起来,咸淡适中,肉质肥美可口,比烤鱼好吃许多。
霹雳门的人巴巴望着。
“少主。”有人忍不住出声询问:“要不我们在附近找家酒楼……”
“傻小子!”领头的人忍不住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哭笑不得说:“我们钱袋已经丢了。”
不然之前就不会卖力地用轻功赶路,还不是为了早点到达武林盟,吃上一顿热乎饱饭。
“当然有,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鹰。”曲熙然瞥了眼正被阿乡以药粉脱毛的鹰,淡淡解释说:“野鹰没有这么亮的毛色,凌兄,你仔细看它的两只脚,粗细相差许多,恐怕它的这只脚上经常会绑东西,用来传递消息的可能极大。”
灵药和灵南默默远目,原来它是这样的鹰啊!
霹雳门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唯有凌萧萧一个人脸色几变,终究还是维持住了得体的笑容,似不经意的问:“既然如此,杀了便是,又为何费事地除去鹰毛。”
阿乡疑惑瞥他一眼,“哪里费事,半包粉末而已。”
尤其这包粉材料极为常见,安城周围遍地是,用起来也不会心疼,出远门时他必会随身带上数包。
阿乡与灵月交换个眼神后,问:“小哥,你们把钱袋放在何处,怎么会全丢了呢?”
领头的人一提这事儿登时面露苦笑,“就是正常挂在腰上,现在的贼人可真大胆!”
那难怪被偷……丐帮众人心中了然。
阿乡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从怀中拿出半包粉末,递给他说:“拿去用吧。”
“多谢!”他感激地抱拳,将粉末小心收好,随即开始组织人去抓野味。
丐帮的人心中明白,可霹雳门的人却完全不了解内/幕,看他们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
丐帮穷,行走江湖免不了风餐露宿,行李中自然不会少了佐料和碗筷等物。
鹰肉很快烤好,味道飘香,连凌萧萧都忍不住吞吞口水。
连同还想问的话一起咽了下去。
“帮主,给您。”阿乡撕下一大块率先放到曲熙然碗中,又弄了一部分给灵月后拿出之前采到的野果,连剩下的鹰肉一起与灵药和灵南三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