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该遇到的,总会遇到(第1 / 4页)
唐蜜的脚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这些天窝在家里也着实闷得慌,就换了身衣服,同程姿两个人出去吃饭。
既然名义为庆祝,自然要找家像样的馆子,找来找去,终于相中了一家古香古色的中式菜馆。
离她们住所不远,打车五分钟就到了,门脸如民国时旧式的老宅子,没有提前预订,就得在门口等位置。
程姿先去下洗手间,让唐蜜一个人坐在这边等。
沙发一边的杂志架上,放着好多的时尚杂志,顶上面的一本,厚厚的《伊时尚》,向来用美女做封的《伊时尚》,这期却是一个男人当封面。
唐蜜在家里静养,照例被程姿一通的埋怨,尤其是知道了,差一点撞到唐蜜,导致她脚受伤的人是常晚心之后。
“那个女人,富贵圈里出了名的刁蛮公主,你就这样放过她了?”程姿说,手上却轻柔的帮着唐蜜上药酒。
唐蜜只要叫疼,她就吓得停手,然后装做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呀,又让人心疼,又让人生气。”
“好姐姐,别气了别气了!”唐蜜绕着程姿的手臂假装撒娇道。
程姿笑着点指她的额头:“走路都能受伤,真服了你了!”
唐蜜怔怔的看了下,男人穿着湛蓝色三件式的西装套装,并不曾系领带,领口随意的敞开着,衣襟上别着一朵红色玫瑰,面相庄严,眼神阴郁。
在认识他之前,唐蜜总是会好奇的想象,言情小说里的男主,总是被描写有着一双阴郁的眼睛,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睛呢,认识他之后,唐蜜曾试图,也曾天真的以为,他会为自己变个样子的。
但一切终是白费的,从始至终,他一直是这样一副按程姿的话说,是欠揍的表情,唐蜜的手,不自觉的抚上封面上的那个男人的脸,他宝相威严,在一起的一年,虽然她是他的情人,但却从不敢有过逾的动作,连亲昵也是极少,只有在他睡得熟时,她才敢像现在这样,轻抚他的脸。
他的眼角,他的眉梢,细挑而精致的丹凤眼,遗传自他的妈妈,眉峰偏高,眉尾有些微微的上挑,不怒而威。
唐蜜请了一周的假,她向来随遇而安,脚上的疼隔了两天,就不那么厉害了,闲得难受,就白天捧了本小说,或是从网上看韩剧,这么多年了,她这爱好一直没有变,随着剧情的搞笑或悲伤而大笑或流泪。
对着虚幻的情节伤情得多了,自己的悲喜仿佛就减半了一样。
迟钝如唐蜜,也许这就是她自我疗伤的方法之一。
到了下午,她基本上会从网上扒下来菜谱,认真的炮制菜肴。程姿便笑谑,唐蜜受了皮肉之苦,自己却有了口福。
假期的最后一天恰似周末,程姿提议出去吃顿好的,唐蜜的脚伤初愈,她又谈成了一笔规模不小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