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者(四部全集) 第83节(第1 / 5页)
“哦,这第三个文件夹里,都是案件卷宗呢。”程子墨打开了第三个名为“file”的文件夹,说,“有杜舍他妈杀人的案件卷宗,还有董乐杀人的案件卷宗。”
“叶凤媛故意杀人案,我们之前已经听姥爷详细地说过了,所以我们还是来看看董乐故意杀人案的卷宗吧。”凌漠说。
随着一张张卷宗页翻拍照片呈现在大屏幕上,董乐故意杀人案的具体情节、调查经过和审判结果逐渐清晰了起来。
1994年8月,杜舍因故意杀人罪,但因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被南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减轻判处无期徒刑,并强制精神病治疗。当时因为南安市监狱关于强制精神病治疗的条件有限,省司法厅决定协调押解杜舍赴东北的金宁监狱进行服刑并强制治疗。
毕竟此案涉及守夜者组织,在公安部的协调之下,省司法厅将此次押解任务以机密件的形式抄送给守夜者组织一份。当然,这种级别的机密件,也仅仅在守夜者组织高层——傅元曼和萧闻天之间可以传阅。
“你一会儿说他正常,一会儿说他不正常,到底正常不正常啊?”萧朗被凌漠说晕了。
“精神正常、心理不正常。”凌漠说,“精神和心理是两码事,心理不正常导致的犯罪,是有意识的、主动的,是应该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判断杜舍是在一两年前就有准备地伪装成一个精神病人吗?”萧望说。
“证据效力确实弱了一点,但是这份精神病鉴定也不够完善。”凌漠说,“很多疑点没有排除,就做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有失公允。”
“你看,你看,刚还说我不讲法治,你现在也不讲法治。”萧朗说,“你说,一个非法采集来的‘证据’怎么能和有法律效力的‘精神病学鉴定’比啊?”
虽然仅仅押送一名犯人转移,不足以兴师动众,但是傅元曼还是有些放心不下。所以,在傅元曼的争取下,萧闻天和朱力山作为守夜者组织的派员,协助司法部门完成此次押送任务。
因为路途遥远,为防不测,司法部门决定选用三名精干力量,乘坐飞机押解杜舍。确实,飞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应该是最安全的押解方式了。为了防止引起恐慌,或者给杜舍制造混乱逃脱的机会,本次押运属秘密押解。
虽然此次行动全程保密,又有五名押解人员,整个押解过程也就几个小时,看起来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事实证明,最终还是出现了问题,而且是大问题。
押解行动开始是很顺利的。虽然在当时飞机安检不如现在这么严格,但是想带什么危险物品上飞机还是很难的,而且是高空飞行,所以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下了飞机,就有司法系统的接应人员。可是,偏偏在这飞行的两个小时中却出现了问题。
当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选择的是一班晚班飞机。晚班飞机乘客人少,只有一百人不到。飞机滑行、起飞、进入预定航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和自然。一直绷紧了神经的萧闻天在此刻,算是彻底放松下来了。毕竟是晚上,飞行一个多小时后,他在身边的朱力山的鼾声中也感受到了困意,意识开始模糊了起来。
“确实,鉴定意见是法定的证据类型,而董乐搜集、整理的这些都不能算。”凌漠说,“但是,即便是法定的证据类型,它也毕竟只是‘意见’,而不是‘结论’。对于‘意见’,一旦受到质疑,就应该争取做到‘释疑’,这是执法人员应该做的。如果没有做到,那才是不讲法治。就拿这一份精神病学鉴定来说,杜舍作案可以为母‘报仇’,这就是有明确的社会功利性,这本就是最大的疑点。我说过,精神病人作案的最大特征应该是没有社会功利性,而有社会功利性的作案就不应该认为是精神病人作案。李玫瑾教授也曾说过,我们的刑法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应该改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因为司法鉴定的关键不在于这个人是不是有病,而是他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现在我们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鉴定人一般都是‘有鉴定资质’的精神科医生,鉴定的手段一般就是面晤。他们可能更关注于‘病’,而不去考虑社会功利性。如果有人精心伪装,完全是有可能逃脱法网的。还有,当鉴定人面对资料的矛盾之时,比如面晤的结果是还比较正常,但是送检的资料显示他有病,很多鉴定人甚至会选择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折中方法来下达意见。这就无法体现法律的公正了。”
“那你也只是质疑啊,你也没有依据证明杜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萧朗道。
“是,我的意思是说,对于影响判决的关键证据,是必须反复论证的。”凌漠说,“然而这个案子并没有。有些检察官和法官认为,自己要对案件负责,所以能不杀就不杀,即便错了,也不至于牵涉人命,责任就没有那么大。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不充分论证的后果,不仅仅是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反而刺激有危险心结的人犯了更多的案子,连累了更多无辜的群众。”
“所以唐老师也和你是一样的意见吗?”萧望看着凌漠的眼睛,问道。
凌漠的眼神黯淡了下去,他说:“我在跟着老师学习的时候,总是听他强调精神病学鉴定、心理分析的一些理论。现在想起来,才知道老师之所以强调我刚才说的那些,可能都是源于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