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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上旬。
“对,下午三点见,我会准时的,好,谢谢。”
挂掉编辑的电话后,钟岚舒展了一下紧绷的背肌。
今天签下合同,就能结束这段日子的扯皮了!
钟岚真不擅长跟人谈判,她会做好资料搜集,预演对方可能的回应跟说辞,表现得也相当不错,起码在龙悦负责人跟程宇航眼中,简直眉不像一个稚嫩大学生能表现出来的熟练,但这都源自她深厚的准备功夫,而她并不能从中获得什么乐趣。
不久,暑假结束。
在钟岚踏上回校旅程的同时,也和编辑商定好了见面的时机——终点总部地点同样在s市,和她学校只有半小时地铁距离,到时候一起来的还有龙悦公司的负责人。
她提出要求,龙悦提条件,由终点的版权编辑去谈,了解得差不多了,其实可以直接寄合同过来签了寄回去就是,不过恰巧她也在s市,来往很方便,为了表示对项目的认真,最后决定在终点总部。《仙魔惑》不是群像小说,连边都沾不上,大多数时候都是主角龙泽独行侠,做成卡牌类手游不可取,龙悦方面的意思是看中了它的庞大背景,以及直接能套给文案的场景描写,也正是玄幻小说独到的优点。
有代入感,大气磅礴的背景,吸引读者去玩,而网游玩家回流到小说,形成良性循环,是作者梦寐以求的事。
龙悦提出来的制作投入,钟岚都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她一度觉得,非常厌烦。
谈合同,是个重复着拒绝与被拒绝的过程,尤其是为自己争取利益,心理上会非常不舒服,冒出‘哎我是不是太为难人了’、‘我真不想这么咄咄迫人啊’、‘好烦,是我无理取闹了吗?’……等等的心声,脸皮薄和容易心软的人不适合谈判,而她占全了。
厌烦得甚至想过,对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撒手不管了。
每次让钟岚坚持下去,一点点拉扯利益,修改合同的,是源自灵魂深处声音,是三个字。
四百万。
不少作者卖版权,卖的时候很单纯,想着人家花了钱不可能不拍,没想到大公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买下来囤着,囤个三五七年,可能一直不拍,或者随随便便地做个成品出来,企图捞一笔就走。
粗制滥造,然后利用作者和小说人气带来的流量回本,城轲一再提醒她要避免出现的情况。
买方希望版权到手后,作者就别来多干涉,配合宣传就行,钟岚也知道,版权卖出去之后,自己不可能坐镇游戏公司,当人家的监督,她毕竟没这个精力跟能耐,但最后一番拉扯,对方也同意在合同加上开发期限。
最后议定的价钱是四百万,加上一连串对开发的要求,作者在网络上要配合宣传,真人可以不露面。
不能露面协助宣传这一点,也让钟岚吃了不少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