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流言之祸(第2 / 6页)
李氏要替殷皓宇找通房之事刺激了玉莺,她借着服侍殷淑君之便,找到机会,不顾一切上了殷皓宇的床,打算勾引殷皓宇。
可惜的是,这事被殷淑君察觉了。
“你们能想像我把她从弟弟床上扯下时心里的滋味吗?”殷淑君未出阁,说起这些时不自然地别开了脸,不看殷皓宇。
“弟弟比我小两岁,从小就很粘我。我想养猫,他就也要养,跟屁虫一样。我常带着他玩,疼他护他尽我长姐之责,玉莺跟着我,常要替我二人善后,照顾我们的衣食住行。我们三人在一起了近十年,我自己没有姐姐,就将玉莺视如姐姐,弟弟也一样,虽然是主仆,但他心里也把玉莺当成姐姐。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下去,却不想……有人生了别的心思。”
殷皓宇比殷淑君小一岁多,虽然脸上还有些稚气,却也是唇红齿白的俊俏公子一个,到了外头也是极惹姑娘青睐的。朝夕相对之间,少女正值豆蔻,哪堪身边有人日日温柔以对,纵是主仆,纵是姐弟,又怎挡得住满怀春/心?情思一起,人就跟着变了。可殷皓宇彼时尚年幼,对两个姐姐不过一腔敬爱,心思澄明从未往他处去想,待所有人一视同仁。
玉莺只能压抑着蠢蠢欲动的心,直到两年前。
“两年前,弟弟十四岁生辰临近,母亲说弟弟大了,该找个屋里人照顾着。”她说这话时看了眼殷皓宇。
殷皓宇脸红了红,没说话。
玉莺退下,换成一个小厮上来回话:“小人前去处理时,猫兔血已凝固,尸首发冷僵硬。”
“就算是冬天,猫兔死去也不可能立时血液凝固,发冷僵硬,玉莺之言可知淑君出门并没多长时间,唯一的解释就是,淑君到的时候,猫兔已亡,她才是第一个发现猫兔尸首的人。”明舒点点头,目光自殷立诚与殷皓宇脸上扫过,“两年前的无头公案,即便查不到杀害猫兔的凶手,也能轻而易举证明淑君的清白,但因为死的只是猫和兔子,便不了了之,就像飞雪那样,随便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事情是过去了,但猎奇的心态会让人无限放大所见的无解之象,你猜我在你家都听到了什么?”
“我听到他们私下议论,淑君被狐仙附体,要喝猫兔鲜血,我还听到他们说当日淑君正剪开猫兔胸腹,挖心掏肝放入口中……这样荒谬的言论,我相信你们也听到了,你们肯定也管了,但上位之人的手段,只堵不疏,不过凭借主家威信强镇压而已。”
悠悠众口之下,是瞧不见的森森人心。
“若只有这一件事,也许时间久了,过去也真就过去了,可流言给了有心之人可趁之机,而之后没过多久,又出了另一桩事。”明舒将小本子翻过一页,“玉莺”的名字赫然就在第一个。
所谓屋里人,不过是家中长辈给年轻公子找的通房,用来教他知晓世事的。
“就这件事,叫她动了念头。”殷淑君淡淡道。
殷皓宇蹙了眉,待想清姐姐话外之音后,忽然惊诧至满脸通红:“怎么可能?我……我视玉莺如姐,与姐姐一般无二,从未……”
话,他说不下去了。
玉莺已经跪到地上,掩面而泣:“是我做错了事,却累得娘子受罪。”
“我来贵府之后打听过,关于淑君性情转变的事例,最主要的就几桩,猫兔之死是开始,玉莺之虐是后续。”她说完将小本本一阖,看向门口处,“这件事,是你自己来说,还是我来说?”
众人顺而望去,殷淑君已到。
她穿了身杏色袄裙,明艳动人的脸泛着病态的白,在佛堂关了三天,她眼里的不甘与怨念似乎被磨走,目光没有温度。
“我自己说吧。”殷淑君踱入庭院内,先向父母行过礼,方看向殷皓宇道,“玉莺是我五岁时母亲给我挑的贴身丫鬟,她比我大三岁,很会照顾人,与我同吃同睡,对我很好。我很信任她,屋里大小事务全都交由她打点。她跟我十年,与我情同姐妹,我从未亏待过她。”
那边玉莺站在人群之中,听到这番话,已忍不住落泪,殷皓宇看了看她,又望向自己亲姐,想说什么,却吞入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