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何必做贼!(第1 / 4页)
这一瞥,就改变了他的命运。
这伙儿强盗的头目,竟然是他少年时的玩伴。
本来,强盗眼里可没多少旧情,偏偏那伙强盗背后的某个大人物当时正想在科洛尓城内找条内线!
要做到比专业盗贼更出色的潜入,最简单的办法,不是提高自己的潜行技艺,而是保证在你行动时,周围没有活物!
平心而论,凌歧并不嗜杀,但只要有必要,他根本无所谓被人骂做屠夫,何况——
“吱呀!”
破旧的屋门被人悄悄推开,一个黑色的身影就地一滚,翻入屋内。
本来若有若无的鼾声立刻停止,刚刚支起身子的凌歧知道,时机已到!
拔出长靴里暗藏的匕首,插入锁芯,咔嚓一声,直接将铁锁捣烂。
推门潜入,反手把屋门关上,基础级的潜行术,不只让他能用阴影来隐藏自己,连行动都变得轻盈了一些。
他毕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开门关门还是弄出了声音,白天倒没什么,在晚上就有些突兀了。
小心起见,他干脆又在门口守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引起主人的警觉,这才继续前进。
黑咕隆咚的通道,轻盈的脚步声发出沙沙的微响,撩人心脾。
老迪克是一个地摊商人,由于他为人比较驽钝,所以从正式放弃面包房里的工作加入商业界开始,他的生意就一直很惨淡,只能勉强维持自己一人的温饱。
尤其在他的前妻死后,家里更是乱了套,两个孩子只能从小在外面厮混、给人帮工,跟着他也算吃尽了苦头。
幸运终于在某天眷顾了他,大概在五六年前,他和另外几个小商贩合伙,租了匹马拖了一大车货物准备到奥尔迪农场做一单大买卖。
天不作美,他们竟然遇上了一小伙强盗。
就在几个同伙相继被杀,老迪克自己也命悬一线之际,幸运女神稍稍睁开眼睛,朝他瞥了一瞥。
由于长剑过于碍事,对潜行动作有很大干扰,凌歧干脆将之解下,放在门口。
经过一间屋子时,凌歧听到里面传来微弱的鼾声。
黑暗中,那双比阴影更深邃的眼眸闪了闪,这个男人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
看来,屋子的主人睡得很熟啊,这是好事,真正的高手完全可以在主人醒来前带着自己需要的东西潇洒离去。
凌歧是高手吗?恐怕不是。但低手也有低手的手段,何况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