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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句尾疑问语气词“为”实际是泛义动词(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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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情况都说明“为”不是介词。

3.1《经传释词》也是两种解释。一种是“语助”。有两类例句。一类是“何以田为”即“何以∽为”式中。认为即是疑问语气词。另一种例句如《论语.子张》:“无以为也。”认为句子就是从“无以”表示“不用”的意思,“为”没有意思。这是错误的解释。“无以为”是动宾关系:别这样做。“为”就是做的常义。详见本书《词义论集‘有以’和‘无以’是多种意义的同形异构体》。

有各种倒置。如介词与宾语倒置,为什么别的介词没有这样的倒置?“惟力是视”、“惟利是视”、“惟利是图”、“惟你是问‘是”也是起倒置作用的助词。《论语.先进》:“五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之”也是起倒置作用的助词。为什么在倒置时“是”与“之”没有倒置在句尾的?

2.2.3而专讲介词的《为字之用七之五》中总说:“‘为’,介字,以联实字也,解‘因’也,‘助’也。”却也说到这种句尾“为”字。全文是:

《史.张陈列传》:“今怨高祖辱我王,故欲杀之,何乃污王为乎?”言“乃何为污王乎”也。“为何”二字,先后拆置。又《汲郑列传》:“何乃取高皇帝约束纷更之为?”言“乃为何取高皇帝约束纷更之”也。至《孟子.万章上》:“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又《滕文公下》云:“恶用是掴掴者为哉?”与《庄子.逍遥游》云:“奚以至九万里而南为?”《楚辞.渔夫篇》:“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以及《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云:“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又《昭公十三年》云:“国不竞矣陵,何国之为?”诸句内“何”“为”两字,或首尾拆致,或间以“之”字。然“为”字有解作语助不为义者,有解作“有”字者,至解作断词,则见《询问代字》节。今皆解作介字,亦通。

2.3.1这个论述是很混乱的。大前提“为”是引进原因的介词,结论却是有解作语助不为义者,有解作“有”字者,有解作断词者,牛头不对马嘴。却又说都可以是介词。就上引例句言,是认为把“为何.∽.宾”的句式变化成“何∽.宾.为”。即把“为何”分开,把介词“为”倒装在句子末尾。介词与宾语是紧连的整体,哪里有把介词用在句尾的?为什么仅“为何”可以如此,而别的介词为什么都没有远远后置在句尾的呢?又,这又与认为“何∽之为”式中“为”是判断动词即系词相矛盾。《汉书.匈奴传》:“何但远走亡匿于幕北寒苦无水之地为?”如果“为”是介词,竟然远在它的宾语“何”的13个字之后。

2.3.2按他那样解释,“恶用是銳銳为者”的正常即不倒装是:为恶用是銳睨者。“为恶”是介词结构。然而疑问代词“恶”与“乌”从来都是单用就可以表示疑问。既然没有“为恶”这样的介宾结构,你所说的这样的倒装岂不是子虚乌有吗?“奚以至九万里而南为‘奚以”就是

本书《论“为”字的泛义语法结构及相关误解》中“为.状语.具体动词”一节说:“为”字可以跨越状语而复指而依附具体动词。实质上仍然是“为”前附“状语.具体动词”这个整体。例句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这样,“为.状语.具体动词”就与“动词(动宾结构)或形容词谓语.宾语.为”成为相反相成而呼应的格式了。

可见,所谓疑问句尾的“为”字,与泛义动词后缀于意思具体的动作动词之后是一致的,与“∽为”“∽作”“∽取”的结构在更大的范围是一致的。这才是微观与宏观的一致,既见树木,也见森林。

2.1古今不少语言学家只看到疑难的“为”字,或泛义“为”字用法的个别例句或狭小一隅,不能正确理解,就容易成为某种误解。后人只感到他的解释不合理,却也不能理智的说明错在哪里。于是不破旧说而另立新说。于是新书越来越多,没有定准。笔者既能立新解,也可以对前有的所有歧说都一一指出错误何在。误解从唐代就开始了。

《荀子.王霸》:“既能当一人,则身有何劳而为?”是说:国君如果能把国相一个人选准,他自己还有什么辛劳的事要做吗?这个“为”字仍然是动词,“作”的意思。但唐代杨惊注解:“而为,皆语助也。”清刘淇《助字辨略》卷一对“为”字引杨惊注而言:“愚案:语余声也。”又对《论语》“奚其为为政?”说:上“为”字,无义,乃语声也。《公羊.哀公十四年》:“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楚辞.渔夫》:“何故怀瑾握玉而令自放为?”《史记.越世家》:“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汉书.赵后传》:“今故告之,反怒为!”还有“为奈何”“为之奈何”,刘淇说其中的“为”都是“语辞”。即不是动词,是无意义的语助词。

刘淇的例句杂论不一,也都是错误的。但受“何劳而为?”的影响,也多有疑问句末的“为“字,对后世的影响也就集中在这样的“为”字上,但也有歧说。

“何以”,还需要把“奚以”与“奚为”再叠床架屋成为“奚以.为”吗?他说“奚……为”是“为奚”的倒装。但“奚”字也从来都是单用,并没有“为奚”的正装。可见他的解释是多么捉襟见肘。

2.3.3再联系其他例句来说。《史记.楚世家》父有罪,何以召其子为?”《五灯会元》卷十八《杨歧方会禅师》:“监寺异时儿孙走遍天下,何用忙为?”《太平广记》卷一五五《李固言》:

“李戏曰:‘尔竟不语,何用笔贴为?”’庾信《杨柳歌》:“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潘岳《笙赋》:“人生不能行乐,死何以谥为?”《谷梁传.定公十年》:“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汉书.元后传》:“且使鬼神无知,又何用庙为?”其中的“何用”、“何以”、“何为”等就是引进原因的介词结构,那句尾的“为”还能是没有宾语的孤独的介词吗?《周书.晋荡公获传》:“有一老母,八十之年,飘然千里,死亡旦夕。……汝虽穷荣极盛,光耀世间,汝何用为?于吾无益。”汝何用为:你(对我)有何用?最后的“为”也不可能还是介词。

《楚辞.渔夫》:“何故怀瑾握玉而令自放为?”东汉孟康祥译《中本起经》:“何故诱他妓女著此坐为?”《新序.杂叙》:“何故当圣王之道为?”例句之首即置疑问词“何故”。《谷梁传.定公十年传》:“夷狄之民何为来为?”也是先有“何为”的疑问,则句尾的为字都绝难再讲成介词。南朝宋乐府诗:“闻欢多养蚕,定得几许丝?所得何足言,奈何黑痩为?”由疑问词“奈何”也证明“为”不是介词或疑问词。

南齐求那毗地译《百喻经.杀群牛喻》:“已失一牛,倶不全足,用是牛为?”同上《雇请瓦师喻》:“汝何以不得瓦师将来,用是驴为?”是说:用这只牛(驴)?没有用疑问词。“用”是谓语。如果把“为”看成介词,就没有宾语而不是介词。

《马氏文通》继续讨论。《询问代字二之五》在“何”字项下叙此,论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何国之为”式。如《左传.昭公十三年》:“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他说:“‘何国之为’者,犹云‘如是尚将为何国’也。‘之’字所以明其为倒文。”即“之”是前置宾语的助词,“为”是判断动词即系词。如是尚将为何国,即将成为怎样的国家呢?据此,则“国”是名词。但古今都没有“什么.国家.助词.是”这样的叫人不知所云疑问句。古今汉语及众多方言,都没有把判断的“是”字放在句尾的。

其他例句:《左传.僖公年三十三》:“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左传.成公十二年》:“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左传.昭公元年》:“诸侯之会,卫社稷也。我以货免,是祸之也,何卫之为?”《周语》:“何政令之为也?”《楚语》:“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何宝之为?”

这些例句中的谓语多数由动词充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秦对我们无礼,施了什么恩呢?“是祸之也,何卫之为?”怎么能说是保卫呢?也有由名词充当的,就应当统一于动词,即名词用作动词。所以,“何国之为”:如何治国?“何宝之为?”为什么看得宝贵呢?“何政令之为也?”如何行政令呢?如此,也就完全排除了动词谓语后面的“为”是判断动词的可能。

2.2.2另一种是“何以∽为”式。他说:“何以文为”者,即言“以文为何”也。按,即“以”是介词。对于“为”字,他说:“愚案‘以为’二字析用。其例详后。”而在《实字卷之三》中说:“以为”有两解:一作谓辞者,则“以为”二字必联用,一作以此为彼者,则“以为”二字可拆用,而“为”字先后两语必同次。拆用的例句如《汉书.冯唐传》:“以唐为楚相。”即“为”是动作动词:作、担当。又与所谓判断动词不一致。

他对其他例句解释的错误,这里举例评说。《左传.襄公十七年》:“是之不忧,何以田为?”他解释成:以田何为,即用打猎作什么。却没有这样不通顺的话。句子实际是说:为什么还打猎?《左传.襄公二十二年》:“雨行何以圣为?”他解释成:以圣为何?即用聪明做什么。而这是使人不知所云的。句子实际是说:在雨中行走,不知躲避,还有什么聪明?《战国策.赵策》:“君又何以疵言告韩魏之君为?”他解释成:君以疵言告韩魏之君为何?实际是说:为什么把我的话说给他们。单说“何”就可以是为什么的意思,还需要说成“什么……为”的倒装吗?这些例句的谓语都是动作动词,也可证“何国之为”类例句中是名词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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