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都怕什么(第2 / 10页)
《中国鬼文化》书介绍此故事后说:“由于风水先生一般都认得一些字,因此他会想出‘魄’字。鬼之所以怕‘魄’字,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得以表现出来。”但这丝毫也没有讲出鬼怕“魄”字的道理来。
道理应当是:在迷信观念中,鬼是人死后的魂灵所变,魂与魄同类,也可说鬼是魄所变。魂魄相当于鬼的名字。你写出“魄”字,就意味着你知他实是鬼。至于故事中说要“以左手两指”写“魄”字才有效,便是故作神秘,有意与人一般是以右手写字来区别的,它本身并没有什么事理。
唐代开始的说法,鬼怕非常奇特的“聲”字,直到现在还没弄清是怎么一回事,实际上仍然是呼鬼名止鬼的办法,只是多了些曲折。
鲁迅《古小说钩沉》中《述异记》的一则故事:
一个姓王的人每晚把笸放在水中捕螃蟹,第二天天亮后去收取。后来笸子破了,不见蟹,却有一小段树枝在笸中。他把笸修好,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知道这一段树枝必是妖怪,便连笸要带回家中,自言自语说:我把你要用斧砍碎烧了。快到家时,树枝变成人面猴身,一手一足,说:我是山神,你的蟹确实是我吃了。你若放了我,再不吃你的蟹,还帮你捕到大蟹。此人说:我绝不饶你。妖怪又问此人姓名,此人始终不回答。妖怪只好叹气的说:“既不放我,又不告诉他的姓名,我只有一死了。”到了家中,把那段树枝砍碎,烧为灰烬,再也没有异常的情况。故事结尾说:“(此怪)土俗谓之山猓―。云知人姓名,则能中伤人,所以勤勤问王,正欲害人自免”。
这是由人知妖怪之名不受妖怪之害,转变成妖怪知人姓名便可害人,都是名字神圣的崇拜机制。到了唐朝时,迷信职业者又进一步给各种鬼拟编名字,从而欺骗信鬼的愚人:我知道鬼的名字,我能禁鬼。这当然是为了骗钱。
敦煌藏经洞伯3908号文书《新集周公解梦书一卷.厌攘恶梦章第廿三》说:“夫恶梦姓云名行鬼,恶想姓贾名自直,吾知汝名识汝字,远吾千里,急急如律令。敕。又姓子字世瓠,吾知汝名识汝字。”
斯卷《命书》中说:“鬼名天贱,四头一足……病者作此符吞,及(贴)门户上,鬼见于名,即去千里”。
又第31回,孙行者被唐僧赶回花果山,唐僧又被妖精拿住,八戒到花果山请行者,便不明说他们无法救唐僧,而谎说唐僧想行者,叫他来请。行者便揭露说:“这个好打的夯货!你怎么还要者嚣?……那师父处处有难,处处该灾。你趁早告诵我,免打!”情况相同。
《金瓶梅》第29回:“周大人送来,咱不好嚣了他的头。”指不能不收礼物。第38回:“嚣我,讪我又奚我。”嚣与讪笑同指。第51回:“你不出去待他钟茶儿,却不难为嚣了人了。”第61回:“西门庆见他满口胡说,不好嚣他,称二钱银子也不送,打发他去了。”各例中“嚣”都用为“羞”。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增补幸云曲第14回》,因万岁爷的装傻作呆,先言“二姐羞的极了”,又言“二姐嚣极了”。同书《翻魇殃》第二回:“急仔嫌他年纪大,抓打起来不害嚣。”
如此众多的书证充分可证明袁枚笔下的这个“嚣”字也就当“羞”字之用。徐华龙《中国鬼文化》一书引用这个例子,解释说:“鬼为何怕嚣字,不得而知。‘嚣’,其意为喧哗、嘈杂。推而知之,鬼属阴界之物,其在那个世界中一般较为安静、死寂,因此害怕喧闹。”
这个解释不确。鬼无所谓喜静怕喧闹的事理,害人的鬼都是对人胡闹的。鬼是神秘文化,神秘文化往往不是用常理可以推而知之的,而是借助了许多曲折复杂的转变,而且有关方面是互相仿照、渗透而成为系列性的。“嚣”字从字面上不能解决相关的疑难。
前例是使人作恶梦的鬼的名字,直呼他的名字可命令他远走千里。后例是泛说一切鬼的名字,写在符上吞下,等于把鬼吃了;贴名于门,鬼一见就知道主人已知他名,就不敢为害。这是唐代的鬼怕人知名字之例。当然这些名字又是迷信职业者所拟,用来骗人。为了骗人而编造这些名字,可见编造者深知名字崇拜的民俗心理而加以利用。
《西游记》第33回,平顶山莲花洞的魔怪银角大王捉住了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又把孙行者用山压住。金角大王说,还要把孙行者捉来,一块蒸了吃,银角大王派两个小妖拿上他们的宝贝“紫金红葫芦”,“羊脂玉净瓶”,吩咐说:“你两个拿着这宝贝,径至高山绝顶,将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一声‘孙行者’,他若应了,就已装在里面。”第34回叙,孙行者假说自己是孙行者之弟,叫者行孙。妖怪叫名,他以为是假名不要紧,但一应声之后就被装进去了。第35回,孙行者偷了此宝贝,便叫银角大王之名,妖怪应声也被装进去了。作家利用名字崇拜的古老民俗,演绎成巧趣的故事情节。这与鬼怕人知名字是相一的机制。
又有鬼怕“魄”字的说法。
袁枚《续子不语》卷二,一则故事中说:
甲乙二人是好朋友,乙妻死后另娶妻很年轻,甲避嫌疑,不再到乙处去。一天忽然看到已死的乙妻,她说:有一吊死女鬼要逼后妻作替死鬼。如此,我留下的孩子就无人照看抚养了,请甲去解救。乙前妻给甲教的办法是:那鬼来时你不要说话,“但以左手两指写一‘魄’字,指之入地,彼一入不能出矣。”
第三类,鬼怕人知而喊它的名字。
“名”与“实”相对应。事物的名字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与事物的内容、用途、特点总有一定联系。初见陌生的人或物,一无了解,首先想知道他或它的名字。反过来,知道名字也就有了一定的了解。古老民俗曾对人或事物的名字赋予一种崇拜而迷信的心理。把这种认知道理和民俗运用到鬼文化,便产生了给各种鬼怪再拟编具体称名,又反过来用称其名来禁镇该鬼怪的迷信机制。鬼听见你叫他的名字,就以为你对他了解,他再变成美女或什么,都骗不了你,所以就自动离开而不敢危害于你。
汉代《风俗通义》佚文:“厉鬼字野重、游光。”“知其名者无温疾。”这是最早的鬼名(详见后文叙鬼怕“聲”字)。晋代的文献中,各种鬼怪有名,知名不受害的说法更多。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中详说:“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走向后,喜来犯人。人入山若夜闻人音声大语,其名为‘歧’。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一名‘热内’,亦可兼呼之。又有山精,如鼓赤色,亦一足,其名‘晖’。又或如人,长九尺,衣裘戴笠,名曰‘金累’。或如龙而五色,赤角,名曰‘飞飞’。见之皆以名呼之,即不敢为害也。抱朴子曰:山中有大树,有能语者。非树能语也,其精名曰‘云阳’,呼之则吉。”后文又—历叙:铜铁之精、枯木之精、百岁木之精、山水之精,都名叫“四徼”。大蛇精叫“升卿”。山中寅日的虎怪叫“虞吏”,狼怪叫“当路君”,狸怪叫“令长”。卯日兔怪叫“丈人”,麋怪叫“东王父”,鹿怪叫“西王母”。辰日的龙怪叫“雨师”,鱼怪叫“河伯”,蟹怪叫“无肠公子”,等等甚多。总言:“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也。”
《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白泽图》一书已佚。从《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妖异部二.精》所辑存,知它又编拟了一大批精怪的名字,也是如此说法。如:
“厕之精名‘依倚’,青衣,持白杖。知其名呼之者,除;不知其名则死。……火之精名‘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即去。……玉之精名‘岱委’,其状如美女,衣青衣。见之以桃戈剌之,而呼其名,则得。……故门之精名‘野’,状如侏儒,见人则拜,以名呼之宜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