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先天魔气(第1 / 3页)
“当然不会。我被张村长当众抽了那么一次,脸皮都丢光了,也不好意思去偷了。而且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只是瞒着我爸,我也怕我爸知道后会再次自杀。幸好那时候,黄修见我没处弄钱,就帮我在县城里介绍了一些工作,等我爸终于知道我偷过东西时,我早已金盆洗手,开始自食其力了。”
林半苦笑道,“我先是卖花卖报发传单、在餐馆里帮着端盘子洗碗什么的,后来我就向黄修借了些钱,在马路上卖些旧书旧杂志、光碟什么的,也卖过菜,总之够一家的生活了。今年我还向黄修借了一万块,弄了这块西瓜地,本来想发点小财的,结果……被哥斯达砸了个稀巴烂,这下我就破产了。”
“该死!让它赔!”牧云恶声恶气地说道,完全站在了林半这一边,却忘记了哥斯达之所以会掉在瓜地里,都是因为她在空中停步观察林半,又斩断了哥斯达的翅膀……
“是啊,得让它赔,虽然看样子刮不出油水来,不过好歹是条公的,如果把它的爪子给剁了,再送到养蛇场去当一条种蛇,嘿嘿……”林半不怀好意地看着哥斯达。
哥斯达闻言吓了一跳,一时间思绪万千——“糟了!这凡人面善心恶,看起来忠厚老实,实际上什么卑鄙无耻的事都敢做,做了还说得振振有词。唉,仙子却是面恶心善,看着冷冰冰的,却很容易同情别人,也容易被人说服。这样下去可不是事啊,她迟早会什么事都听这凡人的。跟着这两个主,可得打起精神来应付……唉,刚才我就明显站错队了,现在他就想收拾我呢!”
“不完全是这样,有些狗是这样,有些狗就对我很有敌意呢。”林半苦笑道,“再说了,那是几年以前的事了,当时的那些狗,现在大多都死掉了。”
“这么说来,你还失过手,挨过打?”牧云想起了屋里那女孩刚才说过的一句话。
“是啊,我和我爸一样,也是个臭脾气。别人给我留着门,我倒不稀罕去拿,觉得那就和乞讨没什么两样,偏爱偷那些不乐意让我偷的人家,失手也就难免了。有一次,我摸到村长张清宇家里去偷鸡,结果不小心被他逮到了,把我吊到树上,用竹条抽了半天。张清宇那老家伙还真够缺德,抽就抽吧,他还把全村的狗都赶到树底下,让它们闻着我吠叫了半天。”
林半笑道,“从那以后,只要我晚上在村子里转悠,这些该死的狗就叫个不休,连我们家都没法养狗了,否则迟早要叛变,我就只好继续喂它们,想搞好关系。还有,这几年我长大了,经常上山去打些野兔、野鸡,掏一些麻雀窝之类,这些野味的骨头,狗们特别喜欢吃,我也就喂得特别勤。以至于到了后来,这些狗一闻到我身上的味道,就兴奋地摇着尾巴狂吠不已,其实那不是威胁,而是讨要食物的意思,大多数狗还是把我当成知己的!”
说到这里,林半开心地笑了起来,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似乎是在说别人的糗事。
哥斯达正胡思乱想着,牧云又想起一件事来,赶紧问道:“对了,刚才说话的女孩就是你妹妹吧?你哪来的妹妹?”
“哦,她叫林敏,今年16岁,但不是我亲妹妹。我11岁那年,在县城里一家餐馆帮忙,就看到了她来讨要吃的东西。那时她才9岁,左半边脸都是一块黑色的大胎记,像是传说中的阴阳脸,挺有些吓人。她说她是广西人,出生时脸上就有胎记,三岁后就越长越大,后来盖满了半边脸,她父母没钱治,就不肯要她了,她只好跟别人出来要饭。”
“嗯,为了生存、为了孝道去偷东西,这无可厚非,也符合你的本心,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就好。至于道不道德什么的,那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定下的评价标准,可以灵活变通的,你我都不必拘泥不化。”牧云评价了几句,又有些惊讶地问道,“不过,我看你那时候其实过得挺苦的,你想到这些往事,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不笑,难道去哭?哭又有什么用?自找烦恼而已。”林半耸了耸肩,笑道,“我师父在道观里贴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不思八九’,下联是‘常想一二’,横批是‘如意’。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成中占了八九成,幸福快乐的事只有一两成而已。所以人活着本来就是痛苦的,如果老想着那些倒霉事儿,包袱那么重,那也不用活下去了。没事多想想幸福快乐的那一两成事儿,才能感到庆幸,懂得珍惜,人生才能圆满如意。所以这么多年,我想到师父的这几句话,天大的烦心事也抛开了。”
“很好!”牧云也露出了一个鼓励的微笑,“林半,你的日子过得虽然苦,但你还很乐观,能苦中作乐。这样挺好,你生性淡泊乐观,果然有一颗道心,难怪你师父会教你修炼的方法。”
“修炼?我师父只教给我一些强身健体的方法而已,那就叫修炼?”林半疑惑道。
“这些以后再说。”牧云摆了摆手,把话题引了回来,“你接着说下去,后来怎么样了,你就这么一直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