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可以(第1 / 4页)
当然,如果不是抓到了人,这些人等闲不敢出来,否则被看到着装,立刻会引起路人的疑心。
但现在,面对少年和小男孩,他们却毫不在乎。
路易直到这些人默默商议了一会儿,才在牛油灯下看到了他们的正脸。第一个开口的,是对面一个身量魁梧的男人。
“小子!算你们幸运!东西我们就留下了,不过看你俩年纪不大,就放你们一条生路,从这里往南走,不到两日的路程就可以到新月城,到了那就能活命,现在就走吧!”
黑布丁没有说话,路易却平静得仿佛和这些人唠嗑一般道:“我们的东西要留下来?”
远远地看,那位少年和男孩正驾着一匹健壮的黑马,拖着满满的货物,傻乎乎地朝狼口而来。
一看,就是待宰的羔羊!
男人笑了笑,笑容隐在黑夜里,显得这一百座房屋就像是招揽着行尸走肉的地狱口,只等将路人吞没尽食。
路易虽然早有警惕,可当数十个人将他们围住时,他还是觉得出乎意料。
就算他有能力自保,甚至保护小男孩,但所有的货物,都还是不免落入到了这帮盗贼手中。
人们默然,觉得少年的反应太平静了,好像他们不够凶残似的。之前商队的人可是屁股尿流,拖下去的时候,那个拥有美丽嗓子的吟游歌手身下都一股子骚味。
不过,他们也懒得吓唬这样两个弱不经风的小孩,男的冷笑道:“东西当然得留下来。”
“那我们也留下来吧,”路易理所应当道,“天色也晚了,我们正好住一宿,明天再启程。”
“……”
……
暮色四合,远处的庄稼、农田、牲口棚,渐渐将息,而原本的旅店大厅里,一群穿着奇奇怪怪的人却藐视般看着少年二人。
男的,全身拼凑着锁子甲、羊毛衣、亚麻布,女人,穿得更是花花绿绿——
衣襟衣袖上能看到罕见的丝绸,可其他地方却缝着粗纺的羊毛布,看起来不伦不类。
更别说老人小孩,裙子、衣裤男女不分,胡乱搭配,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参加化妆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