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利刑侦笔记5:验毒缉凶 第2节(第2 / 5页)
封长胜道:“好,好,好,若是不满十四岁,这个案子就麻烦了。”
按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处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这个案子的少年人故意杀人,必然是进监狱的结果。
封长胜又道:“他本人承认没有?”
办案民警道:“那小子是留守少年,爸爸妈妈在广州打工,爷爷奶奶根本管不住。他一直沉迷游戏,有些神经质,这是他老师说的。他交代了所犯罪行后,居然还问什么时候放他回家,还以为在游戏中杀了人能够满血复活。”
封长胜道:“他是怎么进入小区的?”
办案民警仍然心有疑虑,道:“侯组长认为是盗窃杀人?为什么没有拿走更值钱的首饰?”
“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少年人,不知道首饰价值。”侯大利又指着狗洞道,“狗洞周边,恰好是监控盲区。卧室发现的狗毛很有可能就是从这里踩到的。”
侯大利提出的侦查方向完全推翻了县刑侦大队对案件的判断,县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分成数组,在辖区内寻找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
“那我和王大队继续去调查秦勇。”侯大利完成了“看一看”工作,也不介意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准备做自己的事。
封长胜看到了破案希望,热情地挽留道:“已经十一点半了,中午就在我们这里吃饭,下午我派人陪你们调查。大队外面的餐馆很有特色,青花椒酸菜鱼,鱼是水库草鱼,花椒是秦阳花椒,味道绝对正宗。这种民间特色,不比五星级酒店差。”
办案民警道:“盗窃其他小区时都是大摇大摆走进去的。受害人所住小区管理严,他是从狗洞爬进去的。”
挂断电话,封长胜目不转睛地望着侯大利,道:“大利,以前别人都说你是神探,最早还有人说你是变态,我还不以为然,今天我真是服了。你在看投影时,怎么会联想到是少年人作案,这个想法其实没有任何证据支撑,也没有因果关系。”
吴青和王华都放下碗筷,等着侯大利回答。
侯大利沉吟道:“我从内网上看到长青县发生的三起盗窃案,印象很深。看了凶杀现场,觉得现场乱七八糟,和三起盗窃案很相似。床上倒有化妆液,我感觉是心智不太成熟的人干的事。只拿钱,不要首饰,也符合少年人的特点。同时,指纹显示犯罪嫌疑人非常年轻,指纹刚定型。再结合一米六多一点的身高和卧室的一根狗毛,我判断犯罪嫌疑人就是一个少年人。”
吴青具体负责指挥此案,正是由其确定了此案是仇杀。他感慨地道:“受害人前男友反复纠缠受害者,还有人给受害人父亲寄刀片,我被这两件事情带偏了思路。没有想到案件如此简单,我考虑得太复杂了。侯组长目光如炬,厉害,我服气。”
侯大利、王华、封长胜和吴青转回大队办公楼,到附近餐厅吃青花椒酸菜鱼。青花椒酸菜鱼端上桌,鱼片嫩白透明,汤色清亮,青色花椒带着细枝条,一串一串,红色辣椒星星点点。汤底则埋伏着长青酸菜,在鱼汤的催化下,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味。
在场之人皆是见惯了凶杀现场的刑警,心理强大,虽然刚从凶杀现场回来,仍然运筷如风,吃得酣畅。青花椒酸菜鱼刚刚见底,封长胜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他神情严肃,道:“指纹对上了。”
办案民警兴奋地道:“指纹对上了,就是这小子,前面三起入室盗窃案也是他做的。这小子居然只有十五岁,一米六多一点,瘦小得很。他还在读初三,难怪我们录了三千枚指纹都没有对上,压根没有想到是在读学生。”
封长胜道:“你要查清楚这小子出生的年月日,这点非常关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明白吗?”
办案民警道:“我拿到了户口本,很确定,他到今天是十五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