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换一种眼光如何?(第2 / 7页)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作为形态型语言,英语具有一整套完备的形合手段,包括词缀、内部屈折以及附加形态和外部形态等等。这些形合手段就是人们组词构句时所必须遵守的语法规则。在英语的正式文体中,一个完整的句子必须有主语、谓语,谓语中必须有动词,主、谓在人称和数上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整个句子的所有成分都必须符合性、数、格、时、体的规范。这种种严格的形合手段,赋予了英语严谨、理性、科学的语言特质,从而更有利于叙事说理。
中英诗歌的语言、风格、体裁都打上了各自语言文字的深深烙印。苏东坡的《赤壁怀古》和拜伦的《哀希腊》,题材相近,篇幅却悬殊。朗费罗的《查尔斯·萨姆纳》和李白的《哭晁卿衡》都是悼亡诗,但前者笔触细腻,追思绵长,往事历历如昨;后者则悲怆痛切,感慨万千,寄万般哀思于一叹。这不是简单的体裁风格之不同,实乃是两种文字的巨大差异对中英两个民族的世界观、思维表达和审美取向的长期影响之结果,更是两种文字的本质特性在诗歌创作上的必然反映。下面我们不妨对比一下同是表达男女间刻骨铭心爱情的两首中、英抒情诗:
自君之出矣
自君之出矣,
红颜转憔悴。
中国诗人历来追求“意境”,讲究“传神”,这既是传承汉民族诗歌的美学传统,也是发挥汉语意象名词优势的现实需要。“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杜甫)、“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等等,无一不是以意境非凡而取胜的佳句。追求“意境”,讲究“传神”,本来无可非议,但问题是,千百年来中国诗人在扬汉字、汉语之长时,也在避汉字、汉语之短。所以,中国诗坛一方面重神、重意、重韵外之韵和含蓄天成的美学风气长盛不衰,另一方面,那些需要描摹事件真实场面,表现人物对话情景,进行严密推理演绎的诗歌体裁则备受冷落。尤其不可忽视的是,这种厚此薄彼的诗坛风气一经形成且倍受推崇,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整个民族的审美共识,而共识往往会起到思维定势的作用。
另外,从理论上来说,汉字一字一音,集音、形、义于一身,以形表意、意象直观,但其摹音和表音的功能却相对不足,因为从概念直接到文字的汉字,其语音外壳是附着在文字上的。与此相反,西方拼音文字则是直接记录语音,以语音表达概念。同是一个“人”字,象形的“人”字对于使用汉字的人来说,所传达的概念信息是不言而喻的,不管人们对它所发的音是什么;可是英语中的man(男人)和woman(女人),对于使用英语的人来说,所传达的概念信息却是依附在/m�n/和/wum�n/这两个语音外壳上的。剥去这两个外壳,“man”和“woman”跟它们所指的“男人、女人”的概念之间并无半点意象联系。此外,汉字的书写符号不是二三十个字母,而是成千上万个方块字。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汉字的摹音和表音功能。
汉字个个囿于方形范围之中,独立自足。这封闭的方形空间同时也封杀了字体内部结构向外发展的可能性,而词缀和屈折形态变化却是语法型语言赖以表示性、数、格、时、体所必需的。其结果是:英语成为了重形合的语法型语言,汉语则成为了重意合的语义型语言。
不过,也正是由于象形和封闭的特点,集形、音、义于一身的汉字才理所当然地成了基本语言单位。它灵活、简洁,组词构句时一无挂碍。以唐朝诗人刘长卿的诗句“风雪夜归人”为例,人们可以随意将之改成“风雪夜人归”、“人归风雪夜”、“风雪人归夜”、“风雪人夜归”、“雪风夜归人”、“风雪归人夜”、“雪风人夜归”、“归人夜风雪”、“风雪归人夜”、“人归风雪夜”,居然句句成立!世界上还有哪一种语言能够做到这一点呢?这在重形态结构、重逻辑分析的西方语言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这种类似情况不胜枚举。汉语中的名词无需数的标识,动词没有时态变化,诗歌中的系词、虚词甚至可以悉数剔除。所有这些特点反映在诗歌上,则是语言凝练、语义含蓄、意象丰富、既可作此解又可作彼解的诗性效果。凭借汉字汉语的这些特性,在英诗中需要一一指明的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等,在汉诗中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隐蔽;在英诗中仅是特定时间环境下的瞬间形象,在汉诗中就能转化为超越人为逻辑时空囿限的恒久形象。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既可以是一千年前诗人触景生情发出的感叹,又何尝不可以成为一千年后我们的子孙登高望远、抒发情怀的豪言壮语呢?然而,当人们赞叹古典汉诗的瑰丽奇绝时,想到的往往只是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中国诗人的学识才气,却忽略了中国诗人赖以抒情言志、驰骋想象的语言文字。一位哲学家说得好:“推动帆船前进的不是帆,而是看不见的风。”须知,诗性汉语正是推动汉语诗歌这艘灿烂帆船乘风破浪的劲风!
然而,如上所述,汉字在赋予汉语独特表现力的同时也留给了汉语些许缺憾和无奈:作为擅于表意却不擅表音的文字,它在摹仿和记录真实语言方面的能力必然会有所欠缺;并且象形汉字虽历经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的漫长演变,其象形本质也还没有消失;其笔划繁复、辨认不易的状况也未完全克服。许慎的《说文解字·序》中就提到“(春秋战国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后虽经秦始皇推行“言同文”政策,下达“文章尔雅,训辞深厚”的诏书律令,有时竟至“小吏浅闻弗能究宣”(司马迁语)的地步。[4]([4]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学论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492)从许慎和司马迁的论述中,我们或许已经悟出《诗经》为什么只有抒情短诗而无宏伟史诗或叙事长诗的苦衷。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由于西方拼音文字能够字随声转,随时记录真实语言,西方先民口耳相传的史诗便可不断得以记录下来,终成万行巨卷。
思君如明烛,
煎心且衔泪。
——(南朝陈)贾冯吉
MY LU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
O, my lu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
二、 汉字单音,因而诗歌重音韵;英语单词表音,因而诗歌重节奏
汉英两种语言有着完全不同的语音特点。英语在语音学上称为“重音语言”(stress language),汉语则为“声调语言”(tone language)。英语是以音步或轻重音节为节奏单位,汉语则是以单字为节奏单位。而且汉语每个单字的读音轻重几乎相同,区别只在字的声调上(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正如朱光潜先生所指出的,“英文音因为轻重分明,音步又很整齐,所以节奏容易在轻重相间中见出,无须借助于韵脚上的呼应。……中文诗的平仄相间不是很干脆地等于长短、轻重或高低相间,一句诗全平全仄,仍可以有节奏,所以节奏在平仄相间上所见出的非常轻微。节奏既不易在四声上见出,即须在其他元素上见出。……中国诗的节奏有赖于韵,必须借韵的回声来点明、呼应和贯串。”[5]([5]朱光潜.诗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45)这就意味着,韵脚对于英诗固然重要,但节奏更重要。汉诗则不同。汉诗虽然也讲节奏,但由于汉字的最大特点除了象形便是单音,一字一个音节,缺乏轻重强弱的节奏感。然而汉语的这个特点却意味着汉语诗歌可以做到字数严格限定、句行整齐划一,从而充分展现诗歌对称排偶的视觉美。包括英诗在内的西方诗歌却绝难做到这一点。个中缘由是:英诗单词长短不一、音节多寡不定,大大增加了诗歌节奏安排的难度。此外,汉字的音节是以音位学上完全等价的单元音韵母或复元音韵母连同辅音声母一起构成的。这意味着,每个汉字都是以元音(韵母)结尾。这是汉字的单音属性带给汉语诗歌的又一个独特优势:由于汉字全是开音节,每个音节又都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使得差不多每一个汉字读起来都那么响亮持久,具有类似英语诗歌中完全韵(perfect rhyted rhyme)的音响效果。而众所周知,诗歌脚韵的响亮清澈是最能产生余音缭绕、绵长悠扬的音乐美感的!汉诗更为注重押韵,所谓“无韵不成诗”也就不足为怪了。
汉字的单音属性还催生了汉语中异字同音现象的普遍存在。语音系统相对简单的汉语因此包含了大量的同音字,极大地扩展了汉语诗歌的取韵空间。根据统计,汉字一字一音,总共只有大约400种音节[6]([6]林语堂.try and My People[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212),即使算上声调变化,总数也不超过1400个。以一千多个单音对应五、六万个汉字,其读音的重复率便可想而知了。就以音节li(里、离、李、梨……)为例,《现代汉语词典》上就收录了多达104个同音字!为了化解同音字过多的矛盾,我国古代先民便不得不在四声组合上寻求出路,其结果是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声调系统,使得汉语拥有了独具音乐美感的语音基础。这在世界各民族的语言中可是独一无二的!于是,原本就是声调型语言的汉语,凭借平仄四声的组合,更加音调铿锵、抑扬顿挫,这无疑是使汉语成为“诗性语言”的又一个得天独厚的重要因素。在随后的汉语格律诗中扮演决定性角色的平仄律也是在这个声调系统上建立起来的。
三、 文字差异导致:汉诗擅长写景抒情,英诗精于叙事说理
“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表现前者。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语说的词的结合,而是后者单独构成的。”[7]([7]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47)对于印欧语系的语言(自然包括英语)来说,索绪尔所言千真万确,但对于汉语而言,这种观点却荒诞不经。因为汉字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不属于表音体系的文字,其形体和语音之间没有直接的标记关系。并且汉语中“书写的词”远比“口语说的词”要更具规范性和权威性。所谓“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说文解字·序》)。与汉字形象、感性、充满联想的特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方字母拼音文字表音但不具象、严谨但无动感、理性有余但诗性不足。以英语为例,其字母与音素之间不存在任何“意”或“象”的暗指关系,组成文字的一个个字母所代表的只是音素的语音形象。不过,这种单纯表音的属性却使英语成为了一种能够准确记录言语、注重形态结构、擅长理性思维的科学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