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深化与拓宽:文化转向对翻译研究之影响(第1 / 5页)
二、 权力话语:译作对原作的施暴
当代西方各种文化理论,譬如西方马克思主义、新历史主义、后现代主义、后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文化理论、多元系统理论等等,极大地推动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在所有这些名目繁多的“主义”和“理论”当中,对于翻译研究更具指导意义,并能深刻揭示翻译研究的本质、拓宽翻译研究的领域之学说和理论,当推法国当代思想家和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权力话语”理论,因为该学说对自我认识之深度,以及对人文社会科学之影响,实属空前。恰如有学者评价说,“由于他的著作的跨学科性质,每一种学术性学科……都能从他那里得到启发。”[2]([2]徐贲.走向后现代与后殖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156)
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认为,人文科学是时代的产物,其本身只是权力和知识相结合的一种产物。因此,人文科学必定要受意识形态的操控。这种时代的产物,只能属于某一时代,那里面蕴含着历史的维度和深度。译者也因此应该对文本对于过去时代和当今社会的不同意义了如指掌。也就是说,译者不仅得了解自己所处时代的话语,还必须了解文本当年所处的社会话语,了解作者的本人话语,并选择符合当下时代话语标准的方法进行迻译。该理论认为,任何译本都是译者根据译入语社会的时代语境,改写并生成了新的意义的文本,而绝不会是原来的历史性文本的简单重复。
然而,自然科学却只关注语言的“能指”。人文社会科学关注的,除了语言的“能指”,还有语言的“所指”。原因显而易见:“同一”事物对于不同主体来说,其意义显然“不同”。
文学作品从符号学角度来分析,其语言是一种具有优势的能指符号,因为它具有“返回”能指性。但是,正因为如此,文学语言的模糊性、含混性、多重阐释性和无限的衍义性更加加重,因而更加期待读者的主体性参与。不同的读者,在其理解过程中又会带着不同的“先在结构”甚至“偏见”去解读文本,因而理解的过程成了不仅是去“挖掘作者事先埋藏好的东西”的过程,而更成了一种新的意义不断生成的新的过程。正如巴赫金所说,“根本上,意义位于对话者之间,意义只能在积极的,对应的互相理解的过程中产生。意义不存在于讲话者的心中或口中,也不存在于听者的心中或口中。意义是说者和听者由特殊的声音系统的物质材料所进行的互相交流的效果。意义如同电光火花,在两个电极碰撞的一瞬间迸发出来”[1]([1]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M].北京:三联书店,1998:231)。
这就是“对话理论”的实质所在。在这种观点指导下,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就很难用“一致性”和“同一性”来作为标准。用“对话理论”来衡量,原先的所谓“忠实”、“信”、“等值”、“等效”等标准,都变得如此不堪一击!显然,翻译的标准,特别是文学翻译的标准,只能是事物的客观性、理解的合理性以及阐释的普遍可接受性,这样宽泛而又现实的标准。
现代阐释学解决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的“认识”问题,将人们从科学主义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因此它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虽然如此,用以指导翻译研究,该理论却仍具有局限性,因其只涉及文本与作者及译者的关系。翻译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还得依靠开拓多层次、多角度的学术视野。
当人们将翻译置于跨文化的视野中予以审视时,就不再囿于讨论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层面上的问题,诸如翻译的技巧、策略、翻译的标准,以及译者的风格等等。换言之,不再囿于讨论翻译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也即译学界所称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问题。当人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译入语文化后,人们就注意到在译入语文化语境里,翻译与权力、与意识形态、与翻译赞助人(如出版社、翻译选题的审查部门等),以及与译入语文化语境里的诗学观念等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关系。正如当代美国翻译理论家勒菲弗尔所言:“译作的形象受两种因素的制约:译者的思想意识和当时在接受语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诗学。译者是否愿意接受这种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是否是某种赞助人力量强加给他的一种制约因素。思想意识决定了译者基本的翻译策略,也决定了他对原文中语言和论域有关的问题(属于原作者的事物、概念、风俗习惯)的处理方法。”他还指出:“翻译并非是在两种语言的真空之中进行,而是在两种文学传统的语境之下进行。译者作用于特定时间的特定文化之中。他们对自己和自己文化的理解,是影响他们翻译方法的诸多因素之一。”
第九章深化与拓宽:文化转向对翻译研究之影响
篇首语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翻译研究在国际学术界开始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学者尝试从宏大的文化层面上审视翻译、研究翻译。www.Pinwenba.com除了语言学、文学、外语与外语教学外,人们还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等诸多学科和领域,将众多的当代文化理论,譬如符号学、女性主义、解构主义、后解构主义、后殖民理论、多元系统理论、权力话语理论等等,引入到翻译研究中来。当代国际级的文化学家、哲学家,像福柯、德里达、埃科、斯皮瓦克、埃文·佐哈尔、尼南贾纳等等,也都不约而同地对翻译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与此同时,国际译学界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像苏珊·巴斯奈特、安德烈·勒菲弗尔、韦努蒂等等,都纷纷跳出了原先狭隘的仅仅关注两种语言的转换或者两种文学关系的探究,而共同致力于从更为广阔的文化层面上去审视翻译、研究翻译。国际学术界称这种现象为文化研究的翻译转向和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这种文化转向现已成为西方翻译研究的主要潮流。
我们在看到西学理论的严谨、科学,深刻揭示语言与翻译本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理论体系是建立在西方语言文字基础之上,对汉语以及以汉语为母语者的指导意义未必等同于其在西方所发挥的作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汉语比之西方语言文字所表现出来的异质特征,要远远大于西方语言文字之间的差异。正因为如此,许多语言学研究成果的利用,譬如计算机翻译、人机对话,以及“意义对等”、“文本对等”、“形式对应”、“动态对等”、“功能对等”等等译论,在印欧语系中可能效果甚佳,而应用到汉语语境则未必合适。中西语言文字的差异和民族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产生出截然不同的中西传统译论和语言学理论。两者尽管建构思路、表述方式迥异,但在总结和指导本民族语言教学、译学研究方面却各有千秋、难分优劣。因此,唯我独尊固不可取,自惭形秽也大可不必。两种语言都各有自己与生俱来的长处与短处,也都各有对方难以企及的独特优势,在引进、学习、吸收“西论”的同时,不能盲目摒弃我们自己的传统理论。“道”与“逻各斯”应该和谐相处,才能共建人类通往巴别塔之路。
一、 现代阐释:主体与主体的对话
翻译的内涵由此大大扩大。20世纪80年代,法国比较文学家布吕奈尔等三人在他们合著的《什么是比较文学》一书中也指出:“和其他艺术一样,文学首先翻译现实、生活、自然,然后是公众对它无休无止地‘翻译’。”显而易见,他们所说的“翻译”,就不再是指简单的语言文字的转换,而是将翻译的内涵,扩大到了文学艺术对现实、对生活、对自然的“再现”,扩大到了公众(当然也包括文学作品的读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接受和解释。
其实,不光是比较文学界,译学界也早就有学者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和解释翻译的这种性质了。譬如,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乔治·斯坦纳就提出了“理解就是翻译”的观点。他说:“每当我们读或听一段过去的话,无论是《圣经》里的‘列维传’,还是去年出版的畅销书,我们都是在进行翻译。”他的另一段话与上述布吕奈尔等人的话更堪称异曲而同工:“文学艺术的存在,一个社会的历史真实感,有赖于没完没了的同一语言内部的翻译,尽管我们往往并不意识到我们是在进行翻译。我们之所以能够保持我们的文明,就是因为我们学会了翻译过去的东西。”这样,“翻译”就成了人类社会中无处不在的一个行为,人们完全可以这样说:哪里有交往,哪里有交流,哪里就有翻译。
由此可见,跨文化视野中的翻译研究,是在一个比传统意义上的翻译内涵要大得多的文化交流和文化交往的层面上审视翻译、研究翻译。对照人类过去两千多年的翻译研究史,这实在称得上是一个划时代的突破,因为它开创了人类翻译研究史的新纪元。长期以来,人们对翻译的认识,就是仅仅将其看作是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所谓“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传统的翻译概念,就是变通语言,让人们得以相互理解。这句中国古人对翻译的理解和定义,主宰了国人(其他国家的民族也一样)两千余年之久。翻译研究所关心的,始终就是如何做到字当句对,如何做到使译文忠实于原文,如何百分之百地传达原文的信息。
当今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让翻译研究跳出了狭隘的单纯的原文文本和译文文本内部的语言文字转换(尽管这仍然是、而且也将永远是翻译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转向了译本以外的许多因素,诸如译作的发起者(即组织或提议翻译某部作品的个人或群体)、翻译文本的操作者(译者)、接受者(译文的读者和整个译入语文化的接受环境),使得人们能从更广阔而又更深刻的层面,对翻译的性质、定位、功能等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宏观思考。随着翻译在当代国际文化交流中所起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人们对翻译越来越深入的研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翻译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文字的转换,也不是一个机械的解码和编码的过程,而是涉及原语和译入语两种文化以及两种文化语境中诸多因素的一个非常复杂的交往行为。
国际翻译研究领域的这一大深化和进展,大大拓展了我们研究翻译的视野,先前遭到忽视的许多边缘领域和学科开始引起我们的关注。
20世纪50年代诞生的哲学阐释学动摇了西方哲学中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的观点,使得传统的认识论受到严峻的挑战。同时,该学说也更新了人们对语言的“主体性”之认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两者从概念到内涵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自然科学中的“主体”具有“非中心主体”特征。也就是说,“主体”需要与“客体”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才能获取客观的检验方法,以进行测量、计算和推理。因此,自然科学中的认识活动具有客观性、共同性,所以“求同”是自然科学中的主体之目标。人文社会科学却不同,因为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显要特征是以“自我中心”为主体,这种“主体”散发着强烈的浓厚的“个性色彩”,崇尚“直觉”,强调以“自我”为中心,所以并不追求与其他个体的“相同性”。因此,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客观性”,远不是自然科学中的“客观性”。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永远是“个性”与“差异性”更加得到强调,而非“统一性”与“一致性”。
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客体”也很不同。前者的“客体”,代表“人”以外的客观世界;而后者的“客体”,却包括“人”这个主体在内的整个世界。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客体”,是一个由“人”、“社会”和“自然”三者共同组成的对象世界。这个对象世界里还具有许多易变性:不仅存在“被动性”,而且存在“主动性”,很多时候,各种对象互为“主体”。
譬如,文艺创作都是为一定的对象而作,创作活动的“直接客体”就是外部世界;外部世界里又隐含着一定的读者对象,隐含的读者就又成了作者创作活动的“间接客体”。而译者在阅读和欣赏原文文本时,其身份也是读者,是原文文本的阅读和欣赏主体。译者所阅读的原文文本,是其阅读活动的直接对象,也即“直接客体”。但是,译者所理解的文本,不过是原作者眼中或者心中的对象世界,而不是原作者对客观世界的纯粹反映或者纯粹表现,所以,原作者又成为译者阅读活动的间接对象。显然,翻译的过程是一个译者和作者两个主体通过原文文本而相互交流的过程。这样的一个过程,又与客观世界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译者和作者这两个主体间的相互交流过程,就是“对话”的过程。
现代阐释学指出:语言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工具,是因为工具一旦创造出来,便成了一种脱离主体而独立存在的纯客观的东西。而语言的存在却离不开主体,只有当人们使用语言时,语言才能得以呈现,所以,语言总是伴随“主体”的存在而存在。现代阐释学的这种观点,非常生动地诠释了语言的“主体性”之涵义。人们“言语”总是为了“聆听”,因为有“聆听”的对象,才会有“言语”的动机,所以,“说”总是以“听”为前提。说者与听者的这种“对话”关系,又体现了语言的“主体间性”。因此,在现代阐释学看来,语言不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一种纯粹的工具,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美妙空间。语言当然也不是一个封闭自足的枯燥系统,因为“主体性”的介入使得“语言”意义的生成不再是从“能指”简单地指向“所指”。
譬如“美洲狮”这个词,它能指只是“山林中一种凶猛的食肉性的兽类”。但是,对于游山者来说,其所指则是“危险来临,赶快逃命”;对于捕猎者来说,其所指则是“猎物出现,准备行动”。同一“能指”,对于身份不同者会有不同“所指”,语言的“主体性介入”由此可见一斑。